第92頁(第1/2 頁)
他可以隨意強姦婦女,受害者卻敢怒不敢言,一個不識時務的丈夫在妻子被窩裡,把光屁股的王虎林拖出來狠揍了一頓後,第二天夜裡這個丈夫就消失了,他被赤衛隊抓去槍殺在一個遠離竹溝村的山溝裡,罪名是與劉洪恩的鏟共團相勾結,企圖血洗鄉蘇維埃,證據也是有的,那是劉兆慶的兒子劉洪恩給他的一封鉛筆寫在煙盒紙上的信。
誰能查清這信是真是假?誰送來的?當然有人,可是這個人在看守不嚴的情況下跑了,打了幾槍沒有打中,誰去查清?誰敢去查?火線上死人千萬,後方失蹤一個農民算得了什麼?等於死一個螞蟻,大不了算死一隻雞。大家要幹的事情太多了,誰有空去管?誰願意自找麻煩、自找難堪?
1933年3月15日,以主席毛澤東、副主席項英、張國燾的名義簽發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中央執行委員會第21號訓令‐‐關於鎮壓內部反革命問題》。
其中有一段文字是這樣寫的:
邊區各縣裁判部,對於己捕犯人,應迅速清理。凡屬罪惡昭著證據確實的分子,首先是這些人中的階級異己分子,應立即判處死刑,不必按照裁判部暫行組織和裁判條例第二十六條須經上級批准才能執行死刑的規定,可以先執行死刑後報告上級備案。至於中心區域,同樣要將積案迅速解決,不準仍然堆積起來,稽延肅反的速度。即在中心區域,若遇特別緊急時候,亦得先執行死刑,後報告上級,這是敵人大舉進攻時,我們應取的必要手段,不能與平時一概而論的。
王虎林聽到傳達後,真是如魚得水。政策也許是好的,但不完備的條文執行起來,伸縮性可就太大了!什麼是證據確實?誰來核定這證據是否確實?要有什麼樣的證據?一句話?一封信?一個舉動?
放了一把火!這火是誰放的?是抓人的人放的還是被抓的人放的?還是另外的人放的?栽贓誣陷怎麼辦?王虎林在前邊走著,突然&ldo;哎呀&rdo;一聲跌了個跟斗,腳崴了。痛得不能動,坐在路邊捧著腳踝骨直揉搓。
&ldo;我回村去叫人來接你?&rdo;宋雨來不想去扶他。
&ldo;不,你是反水分子,單獨回村赤衛隊會抓你的!&rdo;
這時,他看到向西北行走的一串火光,那是毛澤東回於都何屋的路線。……
夜更黑了,宋雨來的心臟收縮起來,渾身毛髮根根直立,驚然生出一種不吉的預感,但是,毛澤東的高大的身影和巨大的手在庇護著他,那有力的一握,那句&ldo;三天後到何屋來找我&rdo;的話,使他的生命萬無一失地有了保障。
&ldo;那怎麼辦呢?我扶你回家吧?&rdo;宋雨來勉強地說。
&ldo;那真是謝謝了,你把我拉起來吧,我的腳疼得不敢沾地了!&rdo;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王虎林用的就是這種將死的哀音,使宋雨來無端地生出幾分憐憫。
他彎下腰去,要把他所憎厭的村主席扶起,從此,他們將要握手一笑泯恩仇了。
宋雨來似乎眼前有燭光倏忽一閃,那是王虎林被毒烈仇恨燒紅了的目光,帶著幾分譏誚嘲弄和獰惡的神情。
&ldo;不好!&rdo;宋雨來剛要立起,這是十分之一秒發生的事情,他覺得眼前驀然爆裂了一個雷霆。在爆響之後,他像風化的山石一樣,搖顫了一下,就轟然坍塌下去……一頭拱進路邊的草溝裡,一切都變成神秘莫測的死寂。
王虎林丟掉了手中的貓頭大的石塊,覺得不妥,又拾起來,在宋雨來頭上砸了幾下,便健步如飛地回竹溝村去了。
他的弟弟王嘯林正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