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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索了好半天,也沒摸到。林遙乾脆把包裡的東西都倒出來,仍舊不見那份資料。林遙猛地意識到,資料很可能被司徒彥拿走了。為什麼?那時候他就知道自己馬上要被排擠在外了?

想到這裡,他有些坐不住,起身拿了衣服準備去衛生間穿好。褲子才拿到手,他看見了床上酣睡的司徒,衝動的念頭就在這一眼裡消弭。或許,他不該這個時候離開。

林遙耐心下來暫時把司徒彥和資料的問題放在一邊。開啟膝上型電腦,整合兩個案子的線索進行分析。

姚志案、王錚案,相同的地方不少。首先,案發時間都是深夜、兩名死者的死因都是鈍器擊打頭部、兇手食用死者身體部分的時候都用了容器,用過後都擦洗乾淨。

王錚案在前,姚志案在後。從時間上來看,姚志案的兇手的確有時間作下王錚案。但是,林遙總覺得兩起案件不是同一個兇手。他的看法跟司徒相同,姚志案那個兇手要比殺了王錚的兇手聰明。

但是,透過昨晚跟司徒聊了一些情況後,這個推論似乎產生了動搖。而起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王錚家裡的那面鏡子。

這一點,可以做一個簡單的邏輯分析。

倆人扭打,碰碎鏡子,鏡子的碎渣有一些掉進死者褲腳的折邊裡。在倆人繼續扭打的過程中,死者的腳踩到了鏡子碎渣,腳破。好吧,鏡子碎後,倆人扭打的地方馬上改變,死者沒有踩到鏡子碎渣,也是有可能的。

林遙又把主現場的佈局圖開啟,上面標示了每一樣傢俱的位置。穿衣鏡在門旁,對著床的右下角。假設,當時兇手背對著鏡子,站在死者面前。死者揮拳打他,兇手避過,死者的拳頭打在了鏡子上留下少許血跡。然後,兇手必須把死者撲到。死者的腳底處於無落處狀態,這才不會踩中鏡子碎片。接著,兇手騎在死者的肚子上毆打他,抓著死者的頭髮朝著床上扯。

為什麼是床?

既然兇手不在乎殺人手法,殺人過程,為什麼還要固執地把死者拖上床?亦或,兇手只是想要一個更能施展手腳的空間?那臥室的地板才是最好的選擇啊。

等一下!

林遙想起,姚志是先被兇手誘騙到林間。兇手將他打昏後,扛起來徒步行進約有三十分鐘,到達主現場,也就是林間的小木屋裡。其實,兇手大可不必非要進入屋子再行兇。林子走的深一些,照樣可以殺人取腦。姚志的死亡時間,跟溫雨辰巡邏時間相互錯開。這說明兇手知道保安半夜巡邏的具體時間,所以,他成功地避開了溫雨辰。那麼,問題回來了,兇手為什麼固執地要進入小屋?

就像王錚案一樣。兇手為什麼固執地要在床上取了死者的骨髓?

林遙再一次看屍體照片。王錚趴伏在床上,身下的床單幾乎被血染紅大半。尤其是頭部、肩部幾個位置。從血跡、痕跡兩方面觀察,王錚就是在床上被兇手殺害,取出脊骨。確定了這一點,林遙不得不重新審視&ldo;兩起命案非同一人&rdo;的推論結果。

司徒會錯麼?

司徒也是人,只要是人都會犯錯。況且,推論是同一兇手的結果僅僅是初步的分析,做不的數。但林遙卻認為,有些話,司徒還沒說。

不知道什麼時候,沉睡的司徒醒了,看到林遙坐在沙發上歪著頭,膝上型電腦還開著。他無奈地搖搖頭,下了床拿了毯子,輕輕地蓋在林遙的身上。

&ldo;吵醒你了?&rdo;林遙抱歉地說。

司徒坐在地上倚靠著林遙的雙腿,他看了眼筆記本上面的資料,說:&ldo;其實,我在王錚家做的再現案發過程是錯誤的。&rdo;

果真麼?

在以往的案件推論中司徒不是沒錯過,在發覺自己走了偏路的時候,司徒很快能夠找到正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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