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涉案人員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第1/2 頁)
這兩天家裡人都急死了,整個人杳無音信,手機打不通,人也找不到,尤其是母親,一天半的時間,頭上出了好多白頭髮。
好不容易兩天過去了,這兩天對家裡人來說簡直是一種煎熬,她們沒有閒著,無時無刻的在外面找著我,就連劉毅和林興章都沒有心情幹活,他們也在外面找我。
到了第三天,彭靜和母親帶著我的照片,本人身份證件,戶口簿和失蹤者的關係證明檔案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情況。
失蹤報案後,警察會根據性質不同來確定是否立案調查,如果是婦女兒童失蹤報案的,符合要求的情形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並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警察立案後,讓母親和彭靜留下聯絡方式,等有進展了會在第一時間會通知她們。
那時候的偵查手段沒有現在發達,如果換成現在的話,只要在人口失蹤後,公安機關接到相關報案後,就會將失蹤人員的相關資訊錄入全國失蹤人員資訊系統,以後無論任何時候都能查詢到。
說來也快,上午剛報的案,下午派出所便打電話給母親了,說是人已經找到了,在新區派出所辦羈押。
母親收到訊息,趕緊打電話給彭靜,讓她趕緊回來陪她去一趟新區派出所。
彭靜在接到電話之後,在第一時間趕了回來,然後和母親騎著腳踏車去了新區派出所。
當他們來到新區派出所看到我的時候,她們差點沒認出來。
“小才,你到底犯了什麼罪呀?你為什麼不老實交代呢?”母親心急如焚的說道。
“我沒有犯罪,他們誣陷我,說我偷摩托車,我讓他們看行駛證,他們不看,天天打我,不讓我睡覺,還逼著我認罪。”
彭靜看到我的樣子,淚水止不住的往外流,我們相處了一年多,我的性格她是最清楚的,我有那麼多資產,是不可能幹那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別哭了,咱家有錢去請律師,我要起訴他們,為自己討回公道。”
民警聽到我要請律師打官司,他們有點慌了,因為他們心裡也清楚,他們為了完成業績,徇私枉法和暴力執法。
“快走,回去找律師,找最好的律師,不管花多少錢,我一定要告他們。”
彭靜拉著母親離開了派出所,在她們離開之後,派出所的所長來到拘留室,他告訴我,只要我不起訴派出所,他現在就可以放了我,並且表示可以給予一切補償。
我沒理會他,靠在椅子上閉目養神,所長見我不說話,有些惱羞成怒,他讓人把我帶進了黑屋。
“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你要是不起訴派出所,我現在就放了你,否則後果自負。”
我走到了牆角邊蹲了下來,說實話,我已經沒有力氣和他們說話了,他們每天只給我吃一個饅頭。
就一個饅頭啊,我得扛一天一夜,就這幾天,我已經瘦了幾斤,他們這樣對我,我豈能放過他們,我就是砸鍋賣鐵,我也會讓他們付出代價的。
見我不說話,不知道什麼時候,一隻腳踹了過來,直接踹到了我的嘴巴上,然後上來幾個人對我拳打腳踢,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慢慢的失去了意識。
或是他們害怕了,怕我死在派出所,他們又派人把我送去醫院急救。
當我醒來的時候,我已經在醫院裡了,母親一直守在我旁邊,而彭靜坐在凳子上,趴在我旁邊睡著了,丈母孃焦急成分,在病房裡不停來回踱步。
“老孃…”
讓母親聽到我的聲音,她淚流滿面的看著我,嘴唇不斷的顫抖著。
當我看到母親頭髮的時候,我沒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眼淚也跟著流了出來。
“這段時間讓老孃,小靜和丈母孃費心了。”我用沙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