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被搶(第1/2 頁)
龍安城北門外十里。
金滿樓客棧大門兩側,凌霜帶著大寶二寶各自拿著一個破碗,不停的向過往的行人乞討。
這個金滿樓是京城北門官道上最大的一個客棧,由於龍安城人口超過五百萬,每天要消耗巨量的生活物資。
京城東南西北四條官道上不分晝夜都有來來往往的客商,異常的繁忙。
金滿樓客棧也因此客商雲集、生意興隆。
根據田風所說,老乞丐以前就經常帶著大寶二寶在客棧附近乞討,在這裡能討要到一些銀錢,用來購買日常生活用品。
至於附近的青木鎮和其他的大城市裡面,則是丐幫的地盤,散丐是不允許進入乞討的。
“發財的大老爺,行行好,給個銅板吧。”
大寶將破碗遞到一個穿著綢緞的男子面前,諂媚的乞討 ,他們兄弟倆跟著老乞丐 行乞三四年,早就學會如何乞討了。
“去去去,真是晦氣,一大早就碰到你這個髒兮兮的小乞丐,離老子遠點。”
男子嫌棄的將大寶推倒在地。
馬路對面的凌震見狀要衝過來,卻被大寶身邊的凌霜擺手制止了,這種小事沒必要出頭,出來行乞碰到遭人白眼、嫌棄很正常,只要不捱打就行。
大寶也習慣被人拒絕,一點不覺得委屈,爬起來繼續尋找下一個目標。
凌震也只好坐會回原地,他沒有大寶他們的臉皮厚,主動舔著臉找人要錢,而是將青瓷大碗放在地上,他自己就坐在地上等人施捨。
本來他是讓凌霜在家做飯的,可凌霜堅持要出來,她說不願意離凌震太遠,沒有安全感。
凌震也就同意了,多一個人行乞,他的乞討值也增長得快一些。
正如田風所說,在官道上乞討能夠要到銀錢,一天下來,四人總共被人施捨了五十六枚銅錢,可以買到半斤鹽巴。
這個時代採用金銀銅的貨幣制度,一文銅錢可以買一個包子,一斤鹽巴需要一百文銅錢。
而一個銀幣等於一千文銅錢,一個金幣等於十個銀幣。
“大寶二寶,你們跟著啞姐在這裡等著,我去買鹽巴,順便買點針線,咱們的衣服太破了,得縫補縫補。”
到傍晚的時候,收集了幾人的銅錢,凌霜囑咐了幾句,準備去附近的雜貨鋪採購一些日用品。
大寶二寶聽話的站到凌震身邊,他們今天的收穫最大,五十六文銅錢有四十文是他們討要的,凌霜要了十一文,凌震只有五文。
“站住,你們這些小乞丐還真是膽肥,竟然在我們的地盤上乞討,連招呼都不打。”
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夥子攔住了凌霜。
凌霜有點害怕:“大哥,我們以前也在這裡乞討呀,只不過前段時間有事沒來。”
“少廢話,把你手裡的錢都拿出來。”
這個時候已經快天黑,官道上的行人少了很多,小夥子敲詐凌霜也沒有人關注。
“大哥,我們幾個一天都沒吃飯,就要了幾十文錢,你行行好,放過我們吧,明天我們不來了行嗎?”
小夥子一把搶過凌霜手裡的布袋子:“不行,我允許你們在這裡乞討,但每天要上繳一半給我們幫會,今天的全部上繳,就當給你們一個教訓,快滾吧,明天再來。”
凌霜急得哭了:“大哥,你行行好,給我們留一點吧,要不然我們都要餓肚子。”
看到凌霜似乎要下跪,凌震連忙跑過去將她拉到一邊小聲囑咐:“你帶大寶二寶先回去。”
“哥,錢都被他搶走了,怎麼辦?”
“你別怕,我會把錢要回來的,你們先走。”
凌震看著小夥子揚長而去的背影,眼神露出了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