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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頁(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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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小林悅現在已經是五歲的大孩子了,已經進了公社學堂上學,至於林遠志,他現在已經小學畢業,升入了初中,去了鎮上上學。

還好大包山大隊離鎮上不算太遠,林建國每次接送著,把他送到前進公社的辦公大院後,他再走上一截路,就到鎮上的中學了。

當然,除了生產方面,經過了那一次會議,整個公社的思想和政治方面不免也受到了影響。

公社和鎮上的氛圍明顯嚴峻了許多,大夥兒接觸的時候也不免風聲鶴唳,甚至每說一句話都得扯上語錄才行。

饒家凱是個有「大抱負」的人,雖然那會兒陳書記沒有同意他的觀念,但作為公社團委政治部的副部長,手裡又緊緊握著語錄說話,他的膽子也大了許多,時不時就會抓一個典型出來做檢討。

大夥兒也不敢明面上跟他作對,畢竟那語錄就像附身符一樣,要是貿然去招惹他,說不定還會被反咬一口,反而惹一身騷。

經過饒家凱的攪和,公社的氛圍都被攪和地嚴峻起來,誰都怕被他抓著小辮子在公社大會上做檢討。

就連住在知青點的知青們都不太敢招惹饒家凱這個瘋子,都怕被咬上一口,撕下一塊肉下來。

李先鋒現在也成了知青裡的一員,上次他搬過來以後,李廠長就找了個機會,把他的名字添到下鄉知青的名單裡面了。

知青這層身份可比以前的老師好上太多了,現在他可算不用再畏手畏腳,至少每週可以去鎮上看望一次老婆孩子。

…………

這一天,林遠志照例去鎮上的中學上學,鎮上比起往年明顯冷清許多,大夥兒都行色匆匆,不敢太頻繁地和別人打招呼,生怕招惹了不該招惹的人,反而把自己也搭進去。

放學的路上剛好路過了郵局,林遠志耳朵尖,隱隱約約聽見了林建國的名字。

林遠志疑惑地擠進去,果然,郵差從挎包裡面掏出的一大把信裡面有個與眾不同的信封,信封比其他的厚實不少,鼓鼓囊囊的一包。

林遠志仔細看了看,上面確實寫著林建國的名字,不過那寄信人的名字卻看不見。

「郵差叔叔!這一封信是我叔的信,要不我帶回去,省的你再去送,或是再通知人來領?」

那郵差一看,這還是個孩子呢,他可不敢就這麼相信了,謹慎地瞧了林遠志一眼:「你是他們家的孩子?那要怎麼證明啊?我可不敢把信交給你。」

「那待會兒我和你一起去這一家送信?我知道他們家住在哪兒。」

郵差點點頭:「這還差不多,省的我從村頭喊到村尾,最後要是沒找到人,還是得放在大隊裡讓人家自個兒去拿。那你先等著?我待會兒順便載你回去?」

林遠志樂滋滋地點了點頭,能蹭個順風車,何樂不為呢?現在天寒地凍的,每次上學放學都是一次折磨,連林遠志都有些受不了。

林遠志等著,等郵差把鎮上最後的幾封信都送完了,這才跟著他去大隊裡。

還好前進公社算得上是離鎮上最近的一個,郵差第一個送的就是前進公社的信。

「來,小孩兒,跟著叔叔坐一回腳踏車好不?這東西可不好找,我們郵差還是靠著公家才有了個騎腳踏車的機會。」

的確,在這個年代,華國的工業發展有限,腳踏車比21世紀的私家車還要值錢得多,一個大隊都不一定能湊出來一輛呢。

林遠志點點頭,坐上了郵差的腳踏車後坐。

那郵差也是個好性子,囑咐了一聲扶穩,就駝著林遠志往公社裡騎去。

等到了林建國家的門前,太陽都已經快要落山了,夕陽斜斜地照在林家的院門上。

林遠志先去敲了敲院門,扯著嗓子喊了一聲林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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