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第1/2 頁)
她打工的私人茶廠本來就在她媽孃家那一片,她又幹了兩個月的活了。
鎮上,紙廠一起下崗那麼多人。
她把人組織起來,問他們願不願意幹這個。
她負責去茶老闆家收花,來回運送,一斤收一毛五的提成。
大家都缺錢呢,就都說願意做。
黎夏頂著兄嫂的白眼跟老頭借了一千塊做本錢,還借了孃家的地方做集散點。
她自己拿女士腳踏車跟熟人換了一輛二八圈的大車運貨。
綁倆筐,左邊一包六十斤、右邊一包六十斤。花不壓秤,佔地方。來回一趟一百二十斤。
她以前是從沒吃過苦頭的人。而且採摘茉莉花的時候正是大熱天,每年五一到十一這個時間段。
但為了不吃受氣飯,每晚六點半她都載著一百二十斤奔波在被曬得發燙的公路上。
弄回來,然後趕緊稱秤發下去。每家一到兩斤。這是精細活,快不了。還得監督質量,一開始還得家家戶戶去看、去提點,弄錯了得賠錢。
她爸就在旁邊戴著老花鏡幫她做記錄,誰家幾斤。回頭好按數收回來。
到九點收起來再送回鄉下。那會兒倒是不熱了。但是沒有路燈,烏漆抹黑的。她就在車龍頭上綁兩個三節電池的長電筒照明。忙完回到家就是晚上十點多了。
那一個夏天,她瘦了足足十二斤。
但確實也掙錢了。一個月五百多,比林和全工資高不少。學校集資購房她出的大頭。
但人家又有說的了,『那誰誰誰長得不怎麼樣,工資也一般,人家還能娶到個女老師』。
大熱天的,她每天晚上忙得汗流浹背。自然是比不了下了班、洗了澡一身清清爽爽,社會地位又高的女老師。
如果只是嘴巴討厭也就算了,不是原則性的問題。
但林和全還出軌。出軌物件是比他大三歲的、本校的離婚女老師。
後來才知道兩人婚前就有一腿。但林和全覺得人家是離過婚的,而且把錢看得緊不讓他每月拿出工資的三成以上送回老家。
所以,他才想找一個長得好看、家庭條件好,而且不那麼看重錢、傻乎乎好哄的。
結婚以後這兩人倒是斷了,但她下崗後忙著做生意的時候兩人就又好上了。
後來她和林和全兩人離婚鬧得那叫一個一地雞毛啊。
她才不要和他再相一回親呢!
「媽,你說的這個林老師我知道。」
黎夏媽眼睛一亮,「你知道啊?」
「他正和同校離了婚的一個姓方的女老師來往呢。俗稱,騎驢找馬!」
她還以為上輩子林和全是和人斷乾淨了才另找物件的。原來還幹過腳踏兩隻船的事啊。只不過上輩子另一條船不是她而已。
這輩子不知道怎麼介紹人提前給他們牽線了。
她才十九歲,其實不急的。她媽也沒託人給介紹,怎麼也得翻過年去了。
黎夏媽變了臉色,「你確定?」
黎夏點頭,這都是姓方的後來自己說出來的。
黎夏媽沉下臉解下圍裙就出去了。
這擺明是去找人算帳啊!
「爸、爸——」
黎夏把剛從廁所出來的黎會計喊了出來。如今還講究這種事女孩兒家不要自己出面。還是讓老頭去把人叫回來吧。
「吵吵什麼?」
黎夏道:「爸,我媽找人算帳去了。就有人給我介紹那物件,我聽人說過他和同校離了婚的女老師在來往。她聽我說了,就解下圍裙衝出去了。」
黎會計道:「你沒搞錯?」
「千真萬確。」
黎會計快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