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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振邦不知道該說什麼,他不是個多愁善感的人,本以為葉炯榆也不是,但當她出乎自己意料的時候,他也就更措手不及,不知如何作答。
索性,秦振邦走上來,拉上葉炯榆的手,朝著前面繼續走去。
「走吧!前面更漂亮。」
葉炯榆也任由秦振邦牽起她的手,軟軟的手被他大大的手掌包裹著,很舒服,就像躺在他寬厚胸膛上那樣,好安心。她回握著他,被他牽著朝前走。
走完那條陽光幾乎照不進來的小道,到了一片陽光明媚之地。那裡有堵圍牆,牆裡栽了淡粉色的玫瑰花,搭著圍牆,羞澀的伸了出來,在陽光下美得耀眼,卻美得和諧。
葉炯榆禁不住地就朝那堵牆走去,她衝著的卻不是那美麗奪目的花,而是牆頭迎著陽光幾乎看不清楚的野草。金黃色的野草幾乎被金燦燦的陽光湮滅,但依舊傲立著,十足一份迎著陽光的驕傲。
想著自己,或許真該找回這份迎著陽光的驕傲。
她轉過身,背著陽光朝身後的秦振邦看去。
「我想回家了。」
「嗯?」
「我想去醫院再看看我媽。」
母親,現在成了她唯一的牽掛。
「現在嗎?不如讓阿姨再休養兩天,我們也在島上住些日子再回去,不是更好?」
秦振邦自認這話講得非常正直,卻讓葉炯榆聽出了弦外之音的曖昧。臉頓時又紅了,趕緊轉過身去。
這害羞的轉身,更是讓秦振邦哭笑不得。這個年紀了竟似少女般害羞?想來也是,是他教會了她情/愛之事,在這上面,她怕是要比許多少女都要單純。
想到這,他步子邁大了幾步,跟上去,再牽起她的手,倒也沒說什麼。該說什麼呢?女人面前他嘴本就笨。
但她是不知道,她真誤會他了,起初真沒想那檔子事,只是她現在真暫時不能回家,後來她這麼一提醒,他真不希望她回家了,兩個人就在這與世隔絕的島上天荒地老也未嘗不是件美事兒。
「你不用上班麼?政府的事兒不用管了嗎?」
「我請了幾天假。」
葉炯榆突然想到《長恨歌》裡的一句,調侃著唸了出來。
「從此君王不早朝?你豈不是要成昏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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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疤痕
葉炯榆突然想到《長恨歌》裡的一句,調侃著唸了出來。
「從此君王不早朝?你豈不是要成昏君了。」
這麼一來,她豈不是成了禍國殃民的禍水,他便成了貪戀美色的昏君。
這一句詩,秦振邦頓住了腳步,一使勁兒拉回還懵懂不知朝前走的葉炯榆。
她腳步一亂,跌跌撞撞地正好摔回他的懷抱裡,撞進他的胸膛。
他雙手放在她的腰間,圈著她,眼裡的情緒很複雜,好像還有點她不清楚的情緒。
「假洋妞,古詩不熟就別亂用。」
常年生活在國外的她,雖然她的國文水平不至於差到不懂成語,但跟受盡中國教育的他比起來,遜色太多。
「知道『從此君王不早朝』的前面幾句是什麼嗎?」
她其實應該是知道的,被他這麼一拉,兩人緊緊的貼著,混著兩人濃烈曖昧的呼吸,此刻腦子一片空白,怎還記得這些遙遠年代的風花雪月的文字。
「『雲鬢花顏金步搖,芙蓉帳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聽得出來你有點點抱怨啊!」
她聽得出來這兩句詩的意思,艷/情得很,沒想到她不過是心血來潮隨口拈來的一句古詩,竟惹得她好似個欲求不滿的春歸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