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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
巨大的浪潮掀起,小石頭被撞得嗚嗚咽咽,紅著眼睛流眼淚。
好痛,又好舒服;不想要了,又想要更多;想停下,又想繼續。
原來不是夢啊。
翁施一陣恍惚,到此刻才有了實感——
我真的睡了宋科長!
抬手叫了輛計程車,翁施爬上後座,驚魂未定。
司機透過後視鏡打量他,斟酌片刻後謹慎地說:「先生,要不要送你去警察局?」
翁施駭然大驚,難道我身上的犯罪特徵已經如此明顯了嗎,就連一個素未謀面的中年計程車司機都能夠一眼看穿我是個淫賊?
他慌亂的神情更加證實了司機的猜測,司機是個十分有正義感的人:「男人被家暴了不要覺得丟人,有困難,找警察,警察同志會幫你的。」
翁施眼含熱淚,心說謝謝你對警察的信任,我就是警察。
「去市局吧。」翁施昨晚哭多了,這會兒嗓音沙啞。
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不是和自己暗戀的頂頭上司酒後亂性,而是酒後亂性後還要上班,上班的地點還是警察局。
別人此刻大清早的上班那叫上班,翁施現在上班那叫投案自首。
他在車上掏出手機,開啟前置攝像頭,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總算知道司機為什麼覺得他被家暴了。
早上逃竄的急,毛衣穿的鬆鬆垮垮,露在外面的一截脖子滿是青紫淤痕,脖頸右後側的位置還被咬破了皮——那裡是他曾經摘除腺體的位置。
翁施「靠」了一聲,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宋科長怎麼比我還禽獸?
更要命的是,他手腕上也有一道淺淺的紅痕,倒是不深,也不疼,就是印子還沒消下去。
翁施腦中閃過一道白光,難不成那條腰帶不是他綁宋科長的,而是宋科長用來綁他的?
一定是我酒後獸性大發,宋科長為了控制我才將我綁住,但還是被我得逞了。
翁施癱坐在後座上,崩潰了。
雖然他成天夢見和宋科長行那等苟且之事,但他實際是個連告白都不敢的慫蛋,一夜之間走到了這一步,宋科長一定要討厭死他了,一定覺得他是個心思不正壞beta,一定不會再要他了,他該怎麼面對宋科長啊。
翁施捂著臉,下身傳來的陣陣酸脹提醒著他這一切有多麼荒唐。
「師傅,先不去市局了,你先送我去警官公寓吧。」
回到宿舍,時間還早,王明哲還睡著。
翁施先是沖了個澡,在浴室裡脫了衣服對著鏡子,才發現自己這真是一身狼藉。
洗完澡總算舒服些了,他躡手躡腳地進了房間,沒吵醒王明哲,鑽進被窩,惴惴不安地搜尋「睡了領導怎麼辦」。
網際網路上奇人多,類似的情況還不少,有個人說像這種酒後一夜情的情況很正常的啦,根本不需要放在心上啦,他換一個單位睡一個領導,睡過的領導手拉手能繞四百米標準跑道一圈。
翁施總結了一下,有三種可能性最大。
第一種,宋科長喝斷片兒了,壓根不記得昨晚發生了什麼;第二種,宋科長斷片兒了但沒完全斷,知道有人睡了他,但不知道是誰;第三種,宋科長知道睡的是他,但宋科長裝作不知道,畢竟工作是工作,私生活是私生活,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沒什麼拎不清的。
宋科長不記得就最好了,這樣他就不會討厭我了。
翁施這麼想著,但不知怎麼又有些隱隱的失落。
他正躲在被窩裡發著愣,手機突然嗡嗡震動起來,翁施就和受了驚的兔子似的,猛一下從床上跳了起來。
宋科長?!
宋科長竟然這個時候給他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