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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是僅做師士工作,不負責指揮。
且不再推拒升遷,憑藉他多年的軍功,升至上將軍銜。
上將裝穿在他身上,帥的讓人屏息。
隨著婚禮奏樂的響起。
他與亞瑟肩並著肩,向著主婚臺走去。
一穿上軍裝,他的姿態立即板正起來,每一步都走得端正沉穩,一絲不苟。
不像是去結婚的,像是去被授勳的。
又正巧。
他們的主婚人還確實是聯邦總統!
這短短的一小段路。
燕雪山卻有一種走了二十年的幻覺。
那個童年時,在孤兒院裡,看著放在父母遺照前的祭奠蠟燭默默燃盡的一無所有的孩子從未想過自己竟然能有獲得幸福的一天。
在醫生確診他喪失感情能力的那一日。
他牽著養父的手,低著頭,看著地上一顆落在泥窪裡的小石子,說:「他們說我是個小怪物,小怪咖。討人厭的。不招人喜歡。」
養父蹲下來,認真地說:「不是的,小雪,你是個好孩子。」
「我跟你打賭好不好?」
他問:「打賭什麼?」
養父說:「打賭將來一定會出現一個人,愛你至靈魂。」
他沒有情感。
並不期盼。
當初離開軍隊時,他只想找個合適的人,共度餘生。
此生從未奢望過得到真愛。
畢竟,在書上寫著,連普通人遇見真愛的機率都如同奇蹟。
更何況他一個身患情感障礙的人。
誰會毫無保留、一往無前地去愛一個永遠不會愛上自己的人?
那也太傻了。
他不曾想,還真會碰上這麼個傻子。
他的亞瑟。
他踏過了孤獨磨難的二十幾年,終於遇見了這個世上於他而言獨一無二的人。
燕雪山感覺有點不對勁,轉頭看了一眼亞瑟。
亞瑟哪哪都好,就是走路姿勢不太對,他提醒說:「你又同手同腳了。」
亞瑟耳朵紅了:「對不起。」
燕雪山想了想,握住他的手,指腹輕輕撫摩他的手背,說:「冷靜點,別著急,我不會跑掉的。」
他們手牽著手,來到婚臺前。
總統親自為他們主持婚禮。
這還是他老人家第一次做主婚人。
別人可請不動他。
「燕雪山燕先生,請問,你願意與你身邊的這位先生結婚,無論健康或是疾病、富裕或是貧窮、快樂或是憂愁,都尊重他、珍惜他、愛護他、照顧他,不與他分離嗎?」
燕雪山答:「我願意。」
「亞瑟·菲利克斯先生,請問,你願意與你身邊的這位先生結婚,無論健康或是疾病、富裕或是貧窮、快樂或是憂愁,都尊重他、珍惜他、愛護他、照顧他,不與他分離嗎?」
亞瑟生怕自己會咬到舌頭,深吸一口氣,穩穩地說:「我願意。」
誓詞道完。
主婚人總統繼續說:
「請交換結婚戒指。」
燕雪山先給亞瑟戴好戒指,乾脆利落。
亞瑟再給他戴,燕雪山感覺到亞瑟的手心全是汗,手也很燙,指尖還有點發抖,全神貫注地給他戴戒指。
終於,沒有失誤地給他戴上去了。
亞瑟鬆了口氣。
燕雪山望著他。
總統握住他們倆戴著婚戒的手,交疊在一起,含笑說:「嘉禮初成,鴛譜共盟。在此,你們已締白首之約,希望你們相敬相愛,至死不渝。」
「以吻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