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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霜天搖搖頭,耳機裡面已經出現了忙音,電音閃過,訊號重新接通,李霜天點開了錄音。
「東西扔出去粉碎了。」餘朗說。
他說的是馬來語,李霜天當然可以聽懂。
然後就是一陣清掃和踩踏的聲音。
李霜天坐定下來。
——
鶯歌跑過海灣,看見了前面大批大批的人群,才狠狠的舒了一口氣。
她從小在馬來的貧民窟長大,那種害蟲滋生的牙床,她看過太多了。
先不說餘朗不是什麼好人,那個開門的男人往她面前一站,除了很兇的魚腥和朗姆酒味,她還是聞到了一股很淡的槍火味。
貧民窟的碼頭,總是那種地方,總有那麼幾聲砰砰砰的聲響,拾荒的人撿走鮮血淋漓的屍體,那個時候空氣裡面就總是有種那種味道。
鶯歌的媽媽拉走她,說那是槍,很可怕的。
她還沒有離開那個小酒吧一百步,就聽見了悶悶的槍聲——鶯歌現在也知道消音器了。
心裡面雖然懼怕,但是更多的是一種奇喜——她騙過了餘朗!
她在餘朗低頭接過那束花的時候,準確把那個奇怪的紐扣粘在了他的鞋底!
鶯歌的心還在瘋狂的跳動,理智告訴她,她現在可能在做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可是她卻不想停止。
她想到顧野說的話,她真的好想去華國啊。
聽說那裡沒有貧民窟,沒有永遠都在響的槍聲,警察也總是為了人民隨叫隨到,而且戀愛自由,不論你的性向如何。
她相信顧野說的話,沒有來由的相信,她抬頭,看見了夜空中的星星。
大概是顧野說這個話的時候眼睛很亮吧,就像是媽媽走之前那個夜晚的星星。
鶯歌扯開自己的衣襟,抓亂自己的頭髮,隨手撿了一塊濕透劃傷自己的手臂,臉上抹好灰,整個人一副劫後餘生的逃跑模樣。
「救命啊,救命啊!」她尖叫著,跑進了狂歡著的人群。
——
鶯歌走了好一會,「風情」的門再一次被敲響。
昆老闆這次沒有動,而是看了餘朗一眼,餘朗一揮手:「去把楚景明叫出來。」
他這次直接給手槍上好了膛,然後悄無聲息的走到了門口。
門外人沒有聽見屋裡面的動靜,仍在敲門,餘朗抓住門把手,然後猛地拉開,直接一把槍就送了上去。
林恬沒有見過真槍,但是沒少跟顧野玩一些「刺激新奇」遊戲,一下子被槍給懟到頭,雖然不比其他人被當場給嚇尿了,也愣的手裡面的東西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餘朗猛地收回了槍,把林恬給拉了進來。
「你來了?」餘朗摸了摸林恬的臉。
林恬偏過頭:「那我說我走錯了,我可以走了嗎?」
餘朗笑了笑,半摟半抱的擁上來,林恬很瘦,整個人裹在修身的白襯衫裡面,就更顯抽條,餘朗感覺自己一隻手就可以牢牢地握住他的腰。
只不過林恬沒有給他繼續意淫的機會,慢慢彎腰去撿剛剛掉在地上的東西,餘朗就可以正好看見他解開兩顆釦子裡面露出的白皙肌膚和點點紅痕。
他輕笑起來:「阿林真的是有很好的性質呢?」
林恬扣上了釦子,他無視餘朗露骨的表情,泰然的在沙發上坐了下來。
他拿著的東西是一個檔案袋,林恬抽出裡面的幾張紙看了起來,似是有些不清楚,他從口袋裡面拿出了一副細框眼睛戴上,袖子翻捲起來,一截清瘦的手腕和手臂,正翻動著紙張,坐在昏暗的酒吧裡面,應是不起眼,卻也最惹眼。
餘朗可能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他看林恬看得眼睛都要直了,扯著嘴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