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先這樣,再那樣(第1/5 頁)
第十七章 先這樣,再那樣
新的一天。
喬喬開警車載著陳翔,來到了位於落日大道路中心的法院的大門口。
隔老遠距離。
兩人就看到一大群人正在法院門口集會抗議。
而且陳翔一眼看出。
這群激憤的抗議者眼下所抗議的內容明顯與他陳翔有關。
因為這群人正在陽光下扯著一面十分醒目的,上面印有他清晰頭像,且寫有“killer”(殺人兇手)幾個血淋淋字母的,超大型橫幅海報。
這些人也不是別人。
正是之前被他擊斃的理查·湯斯的父母親屬。
雖然現在針對陳翔的調查工作早已徹底結束。
但這並不代表理查·湯斯的父母親屬也要偃旗息鼓。
更是找陳翔秋後算賬的高潮期。
因為在理查·湯斯死後,他們總要為理查·湯斯辦身後事,沉澱一下悲痛,好好的休息一下,恢復一下身體。
由於隔著一條馬路的距離。
陳翔並沒有聽到一群抗議者一直大聲嚷嚷抗議的具體內容。
只隱隱約約聽到,理查·湯斯的母親對著話筒,傷心流淚的說道:
我的兒子理查·湯斯,從小就是一個十分懂事聽話的好孩子,卻被一個剛剛任職不過一天的新人警察,以所謂的正當防衛,實際上是濫用職權,給直接擊斃了...我一定要為我的兒子討回一個公道!!!”
她的話。
立刻得到了周圍一群抗議者。
即聽聞訊息後,今日自發從城市各處趕來支援幫助的一群志願者的認同與肯定。
一時間。
現場掌聲雷動。
將“殺人兇手陳翔繩之以法”的吶喊聲好似山響。
要知道。
在最為民主最為包容最為自由的美利堅。
每一個美利堅公民都擁有上街遊行抗議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
身為執法者的陳翔等人
是根本不能阻攔抓捕的。
否則。
就真的是濫用職權了。
不過。
雖然無法阻攔抓捕,
他們卻有義務控制防止事態的擴張與惡化。
這也是陳翔和喬喬,以及緊跟在他們身後,乘坐一輛輛警車過來的同僚,今天專門被局長派來現場的原因。
不過。
相比希望一群抗議者千萬不要鬧事的喬喬等人。
陳翔卻真心希望一群抗議者能鬧一鬧。
而且最好是在混亂衝突中。
即在他上前維持秩序的時候。
有人伸手奪他的槍。
這樣一來。
他不僅可以名正言順的收拾一群正在抗議他的抗議者。
還可以biubiubiu了!!!
這些天來。
他是真的快窮死了。
急需透過擊斃。
獲得獎勵獲得金錢!
也別說陳翔陰險卑鄙,冷血無情,毫無人性。
道理很簡單。
在美國人的眼中,中國人的命是命嗎?
同理。
在陳翔這個中國人的眼中。
美國人的命也不是命了!
都是盲盒!
令人遺憾的是。
以查理·湯斯父母親屬為首的一群抗議者,在一浪高過一浪的抗議聲中,雖然情緒越發激昂,但始終保留了一絲理智。
讓陳翔始終找不到直接推門衝下警車,收拾他們的理由。
到了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