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程遠被李大軍檢舉持有槍支(第1/2 頁)
李大雷突然醒來,用刀抵住程遠的後背,用槍指著王胖子。 “下車!把值錢的東西都拿下來,放到白色麵包車裡。”李大雷話音未落,一顆子彈突然穿過他的腦袋,貼著王胖子的頭髮絲飛了過去。 程遠和王胖子都驚呆了,正當他們準備上車逃走的時候,一群警察突然舉著槍出現。 “手抱頭,趴在車上!”警察威嚴得命令。程遠和王胖子立即配合,手抱頭,趴在車上。 警察們立即收走李大雷搶走的手槍,同時清走李大雷的屍體。 一個警察發現房車裡還有人,一把拉開車門,高聲喊道。“車裡的人全都出來!現在!馬上!!” 穆棉,張英喬,白蘭抱著圖圖,全都下了車,和程遠,王胖子站在一起。圖圖認真把玩著媽媽給買的玩具槍,絲毫沒有害怕。 警察看到圖圖手裡的槍,眉心一閃。這把槍太逼真了,乍一看,竟然像一把真的CZ75。 “小朋友,把玩具給叔叔看看。”警察說著從圖圖手裡拿過玩具槍。圖圖沒有反應,開始掰手指玩。 警察拿著玩具槍,仔細打量,發覺這把玩具槍做得確實非常逼真,就連重量都接近真槍。不同的是這把槍沒有彈膛,也沒有彈道。 警察什麼也沒說,把玩具槍還給圖圖。 這時,警察見兩輛房車全都塞得滿滿的,立即對程遠他們起了疑心。“這些東西怎麼回事?你們搶劫了母嬰店嗎?!” 穆棉連忙解釋,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警察隨手開啟一個箱子,果真是一箱奶粉,又去白色房車裡開箱檢視,開啟的是一箱小熊糖。 “你們買東西的收據和發票呢?”警察問。 穆棉掏出手機,開啟支付記錄,調出一個今天兩萬元的消費記錄。“警察同志,這是支付記錄,我們也不報銷,就沒要發票什麼的。” 警察確認了穆棉手機上的支付記錄,可是收款人只是一個普通的微信名,並不顯示單位和店名。所以,仍然沒有辦法證明這兩車母嬰產品是買的,而不是搶的。 正在這時,母嬰店裡探出一個女人腦袋,悄悄往外看。警察目光銳利,立即將那女人帶到房車旁。 此時李大雷的屍體已經被清走,地上只有一灘血跡。 “他們車上的東西是不是你店裡的?”警察問母嬰店的女人。 女人名叫瀟瀟,20出頭,身材姣好,面容端正,一頭長髮飄飄,茫然的看著穆棉和白蘭。剛才穆棉和白蘭去[採購]的時候,她只顧著躲藏,並沒有看到白蘭和穆棉的臉。 瀟瀟站在車門邊看看,車裡的貨物確實都是她店裡的。“沒錯,是我家的貨。我家的貨箱上都有標籤。她們付過錢了,不是搶劫犯!”瀟瀟說著,拿出手機,把收款記錄給警察看。 警察看完點點頭,示意瀟瀟,程遠他們都可以離開,警察徑自走了。 “謝謝你~”穆棉向瀟瀟道謝。白蘭也走過來向瀟瀟道謝。 瀟瀟硬擠出一個笑容,顯然還處於驚嚇中,沒恢復過來。 “你們往西……”瀟瀟話說一半,一輛警車從商街南側出現,直停在大黑前面。 很快,三名警察押著李大軍,張剛強從車上下來。 張剛強搶著衝到程遠面前,指著程遠說。“就是他!他有手槍!警察同志,快搜他的身!” 李大軍不甘落後,也衝到程遠跟前,大聲指認。“他違法持槍,拿槍嚇唬我們,觸犯了交通……不是!他觸犯了治安……那個什麼條例……” 張剛強見李大軍竟然懂得這麼多,有些慌了。他可不願意將這減刑的機會白白讓給李大軍。 “我還要檢舉!李大軍用鐵棒砸斷了我的胳膊!這是……這是……故意傷害!”張剛強把肚子裡僅有的幾個法律詞彙全吐了出來。 李大軍急眼了,雙手被拷著動不了,抬腿就要去踹張剛強。張剛強也帶著手銬,又瘸著胳膊,躲閃不及。幸虧警察一把將張剛強拽到一邊,才免了這一腳。 整個過程,穆棉,程遠,白蘭,張英喬全都看在眼裡,他們一個個心都提到嗓子眼兒,大氣都不敢喘一口。 他們站成一排,瀟瀟在隊伍最左邊,毫不知情發生了什麼事。 穆棉後悔不已,槍屬於違禁品,國民禁止持有任何形式的管制槍支刀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