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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鯤旁若無人把三四斤的咖哩牛肉煲和整隻瓦罐雞吃了,作為主食的炒粿條也一根不剩。
妹子看得嘖嘖稱奇,還話癆似地搭訕,說她還在讀高中,因為快過年了,店裡的夥計不少都提前請假了,爹媽就讓放她來幫忙。
介紹完自己,她還忍不住打聽顧鯤的情況。
「我是那種四海為家的粗鄙之人,沒什麼可說的。」顧鯤抹抹嘴,拿出張一百令吉結帳,轉身就走。
「等下我找你錢,你這一共82令……」
「不用找,你給我加量了,就算小費。」顧鯤頭也不回。
「那……下次還來啊。」妹子想追又不敢,只是掏出一張自家酒樓的名片,硬塞給顧鯤,「我們店有外賣的哦,打這個電話,全城都送。」
顧鯤盛情難卻,假裝把名片收了。
其他客人繼續起鬨:「小林,怎麼沒聽說你們傢什麼時候放低身段做外賣了。」
起鬨自然又引來妹子一頓潑辣的反擊。
顧鯤趁機抽身,對自己的處理很滿意。
他前世對女人還是比較隨便的。
一來是他刀頭舔血,隨時都會死,所以不想有妻室牽掛,也不想害了對方——前世要是哪個女人嫁給他,肯定會被仇家盯上,犯不著。
二來麼,便是因為四海為家跑長途的人,動輒在海上幾個月,也不可能有固定的女人。
這不是道德問題,全世界的海員水手都這樣。誰靠岸了不去逢場作戲k個歌洗個頭馬個殺雞什麼的。
不過顧鯤也是有原則的,他對那種很居家很傳統的妹子,會主動保持距離,不去禍害人家。
那些良家少女太年輕,太單純。根本不知道和他這樣的人生活,意味著什麼。
而只要是跟他有過露水姻緣的女人,他都是很慷慨的。金錢上絕對不會讓女人拮据,安全上也會盡力保護,人家遇到麻煩他還會出面扛事兒。
做大佬就要有做大佬的樣子嘛。
離開惜春園,顧鯤信步拐進不遠處一家lee牌專賣店。
大馬天氣太熱,沒人穿西服、皮衣。所以牛仔和硬質亞麻襯衫最火。顧鯤花了700令,就把自己從頭到腳換成了店裡最大氣的款式,連墨鏡和帽子都算上了。
如果不看臉,倒是挺像那些好萊塢電影裡的拉丁裔江湖人物。
有了體面行頭之後,顧鯤又憑藉前世經驗,謹慎地找了家賣器械的店,花1500令弄了條廓爾喀狗腿防身。至於理由,就說是進雨林探險,野外生存。這在大馬是完全合法的。
其實顧鯤更希望合法持槍,但大馬這方面的法律也挺嚴,以他目前的地位還遠遠不夠格。
大馬的城市居民是不能合法持槍的,只有少數農村土豪,有榴槤種植園的物業權證,才能申請「保護自己產業所必須的武器」。
而且只有榴槤證好使,貓屎咖啡證都不好使。而榴槤不是哪都能種的,如果用不合格地皮虛假報備榴槤種植園,本身就是犯罪。
顧鯤打算等將來當了大亨之後,再買點適合的地皮種貓山王。哪怕不圖榴槤賺錢,至少能多些便利。
在南洋不少國家,有個榴槤種植園,基本上相當於古代有個爵位。
……
買完裝備後,顧鯤去租了一輛麵包車,停在碼頭附近,然後自己回漁船上睡了一夜。
他不想在古晉留下這幾天的酒店居住記錄,而漁船靠岸也需要有人看著。
次日天還沒亮他就起床了,趁著黑暗把其中一件貨轉移到麵包車上。然後按照前世的記憶,開車前往附近某個地址不好明說的二手貨交易場所。
開到離目的地還有幾百米,他就把麵包車停在路邊,然後孤身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