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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富饒原野(1)

我,古代中國人在日常交際中甚少用“我”或“餘”或“吾”,見了上司,“我”變成“在下”,見了主子,“我”變成“小的”,見了爹孃,“我”要自稱“兒子”或“女兒”,也只有見了老婆孩子,“我”才可能是“我”;當然若是一女的,見了老公還得是“賤妾”,等等等等,諸如此類,總之是一套複雜的人稱政治學和倫理學,涉及誰聽誰的誰佔上風誰落下風。在如此的權力關係和倫理秩序中,“我”有荷戈之像,危險不詳,它放縱僭越,最難安頓——若能無“我”當然最好,但絕對沒有也真是不可能,聰明的古人苦於如何自稱、如何安頓這身這心這張嘴,結果就是,古人說話,開口自稱時通常隱含著“他”:“臣以為——”,意思是,這兒有個您的臣子要彙報思想;“兒子回孃的話”,那意思就是,這兒站著您兒子,兒子要說話。總之,“我”不在,“他”在,“他”以他的政治和倫理身份在,“他”說他該說的話。“我”等同*,“他”卻穿著官衣制服,“他”*著那個任性的不體面的“我”,維護天下的和平安寧。

到了上世紀初的“五四”運動,如同洪太尉揭了封條,解放妖魔,遍地皆“我”,天體*,實為三千年未有之大變。變到如今,中國人開口就是“我”了,人人當家作主了,“我”的合法性似乎不言自明。但其實,“我”依然是一個易攻難守的危險區域。即使在文學書寫中,一個虛設或坐實的“我”也經受著更為嚴苛的稽核,如果它看上去完善、安全,那麼它或許是虛偽,如果它冒犯了誰,那它就是不知羞恥不講道德——在內心深處,人們還是不知與他人之“我”和自身之“我”如何相處,袒露“我”是危險的,迴避“我”則不僅迴避了危險還回避了“我”之責任。所以,提筆為文,言不及“我”——如今官員散文大興,但文章中有“我”的,以我所見,甚少。

陳霽說起來也是一個官員,但他這本書,自始至終都是“我”,“我”在說、在寫。“我的精神地圖”中國人最恨“獨語”。在文學中,最具殺傷力的批評指控就是:這個人在自言自語。這就相當於宣佈:這個人是脫離群眾蔑視群眾的,是隻關注自己的,是不想跟我們玩不想讓我們爽的,既然如此,咱們為什麼要玩他呢?咱們不理他、晾著他。我無意在此評論該邏輯的曲直,我所關注的是,當一個人在內心裡、在紙面上自言自語時,當他孤獨地面對他的“我”,力圖表達這個“我”時,究竟發生了什麼叫人受不了的事?只不過是,在這個時候,也僅僅在這個時候,這個人意識到他是有“精神”的。那另外的那些時候呢?他與我們大家言笑甚歡的時候呢?那時,他的精神睡著,他的智慧醒著。所謂“智慧”,就是他知道如何與他人相處,知道不能亮出破綻不能暴露弱點知道如何在笑眯眯的戰鬥中取勝。

我看中國的古典小說,好處不盛列舉,一樁大好處和一樁大壞處,就是“姑嫂駁蹊”,就是太有智慧太有心機,一寸短一寸險,越是一團和氣越是刀光劍影,如此津津樂道下來,沒有孤絕的大悲,頂多是落個張愛玲式的“蒼涼的手勢”——《紅樓夢》或許例外,《紅樓夢》是傻的痴的,但中國人至今也拒絕讀懂它,它之廣受尊崇,其實還是因為其中的“姑嫂駁蹊”。沒有內心生活的語言,沒有關於“我”的語言,沒有關於沉默的語言。但在這本書中,這個人注視著他的“我”:他的紛亂的記憶,他的迷茫脆弱,他內部的裂痕和傷痛——穿過這一切後,他的自由,他在暗影重重中尋得的光風霽月。他的行文看似平淡,卻是情懷繾綣。整本書,“我”都在孤獨地遊走,像一個文化的遊俠劍客。“我”從自己的故鄉走向不同人物的故鄉,從今天走向歷史,從物象走向靈魂,這便印證了一句:思想者在時間的歲月中永遠沒有自己的故鄉。

“我”之富饒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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