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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她順勢給了那個男人一拳,讓他滾去雜物堆跟他婆娘做伴。
男人又是一連串的「哎呦」。
林沫走過去,居高臨下地望著他,面無表情道,「我要走了。」
言畢,她拎著木棍,頭也不回地掀開簾子,走了出去。
……
林沫一掀開簾子,眉毛就忍不住擰了起來。外頭正是黃昏,尿騷味和腐臭味被夕陽的餘溫烘暖了,愈發惡臭難聞。
林沫屏住呼吸,壓下嘔吐的慾望,回頭望了一眼,只見暖融融的橘紅色光輝下,大片大片帶篷的船隻佔據了河流兩岸,恍惚中,猶如密密麻麻的蟻穴。
前方,河攤上,歪歪扭扭的茅草房擠在一起,毫無美感可言。
這種房子有一個特別的稱呼,叫「滾地龍」。顧名思義,它們十分矮小,且簡陋,即不防水也不保暖,除了比在天橋下多了兩堵牆,真住起來,說不定還沒有在天橋下自在。
林沫若有所思,這麼看來,她是來到了大約百年前的「硝煙時代」。
副本的力量真是不可思議,居然連穿越百年都做得到。不過,已經沉沒在深海里的阿多尼斯號不提,他們這些「使用者」在這個時代的所作所為,會不會影響到現實呢?
當林沫陷入「祖母悖論」裡時,原本空無一人的船隻和茅草房裡接二連三地探出好奇的目光。等林沫回過神來,四周已經「人頭濟濟」。
這些「鄰居」們從各種黑黢黢的洞口探出來,夕陽照在他們扒拉草簾的手腕上,那些手腕細跟宛如竹筷,除了皮就是骨。這些人——如果也能稱之為人的話,就好像是從某種脫脂機器裡產出的產品一樣,版型如出一轍的皮包骷髏,
唯有他們的兩隻眼睛,又大又圓,從眼眶裡鼓起來,像兩枚漆黑的燈泡。
星星點點,一對又一對,數不清的黑亮眼睛從黑暗中浮出,沉默地凝視著林沫。驚奇、渴望、貪婪、厭惡……複雜的情緒交織成一張巨網,纏繞在看上去衣衫襤褸的年輕女孩身上。
明明是在一片狼藉的貧民窟裡,林沫卻有種自己正站在鎂光燈下,接受觀眾審視的錯覺。
她幾不可見地皺了下眉,目光從那些人身上一掠而過。和她視線相交的人非但沒有退縮,反而愈發肆無忌憚。
林沫突然覺得有什麼濃稠得像是漿糊一樣的東西逐漸漫了上來,淹沒了她的口鼻。
喘不過氣,是那些目光,它們有如實質,像一條條無法被打碎的沉重枷鎖,在她裸露出來的手腕、脖頸和臉龐上一圈又一圈地勒緊。
什麼鬼?情況不太對。
林沫努力調整呼吸頻率,咬緊牙關,狠狠地甩了兩下頭顱,試圖把自己從糟糕的狀態中解救出來。她的反應驚擾了那些目光,它們像某種小動物的觸手一樣,飛快後退。
等林沫再次看去時,「鄰居」們眼中的惡意已然消失,剩下的只有一片空洞。
黑漆漆的大眼珠子,空洞無物,麻木不仁。它們所點綴的人形之物,與其說是活人,不如說是一具具有機泥偶。
這種截然相反的轉換使得林沫情不自禁打了個寒顫,背上剎那間被冷汗浸透。
她無聲地反覆深呼吸了幾次,低下頭,沿著被無數人踩出的泥濘小路朝外面疾行而去。
……
剛走到大路上,一張報紙就被風颳了過來。林沫手一揚,恰好扯住報紙一角。
報紙上,醒目的黑字寫著:《諸美同遊,誰當魁首?「豐市小姐」選拔,火熱報名中!》
正文卻只有寥寥數行字:
歡迎參加「豐市小姐」選拔賽!
參選人:林沫
行程:10月9日下午5點—10月15日夜間1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