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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村裡的人都知道,別的孩子三歲還沒走穩,但我三歲就已經開始幹活,五歲的時候開始,就已經包了家裡絕大部分的家務活:洗衣,做飯,餵雞,帶弟妹等等。
所以,他們頂多是養我到五歲,五歲起,我名義上是江家的家庭成員,實際上是一個一個丫頭的地位。作不好事,就會捱打罵,還經常不給吃飯。
有一次,我沒有飯吃,就去採了一籃豬草給下屋的嬸子,換了一碗飯,被養母發現,打翻了我的飯,還把我吊起來打了一頓。從此,我家務又增加了討豬菜一項。
做不好事,不僅僅是不許吃飯,有時候還不許回家睡覺。
我睡過生產隊的鴨場,豬場,但更多時候,我從窗戶爬進生產隊的倉庫裡睡。
你們吃過蟲子嗎?我吃過,我吃過螞蚱,我吃過豆蟲,吃過蛀蟲,凡是我知道沒有毒的蟲,又能填飽肚子的蟲,我都燒來吃。
你們吃過生鴨蛋嗎?我吃過,有時被養母趕出去,我睡在生產隊的鴨場,就偷鴨子剛剛生下的鴨蛋吃。因為是偷來的不敢生火,就只能生吃。
就你們吃過生穀子嗎?我吃過!因為,睡在生產隊的倉庫裡,肚子餓得厲害,只能抓起生穀子剝皮生吃。
我比江懷玉只大一歲,但是,從小到大,我帶著她玩,她哭了,我按打按罵,她的衣服是我洗的,她在家裡吃的飯是我煮的,甚至,她早上起來的洗臉水也是我端的!
就連來到高中了,她的髒衣服,也是我幫她洗。相信這一點,跟我們同一個寢室的同學應該看得到。&rdo;
同學們沒想到,萌玉在江懷玉家居然過的是這種日子。
這哪裡是養女?妥妥的就是買了一個丫頭啊。
不對,哪怕地主家的丫頭,也沒有這麼苦吧?
第179章 辯解中
萌玉繼續說道:&ldo;哪怕是地主家的丫頭,也是要給飯吃的,但是,我在江家卻經常挨餓,他們總能找到藉口不讓我吃飯。
38班的章水玉同學見我挨餓,經常給我飯吃。還有村裡五保戶張大娘,也不時給我一點吃的。儘管這樣,我還是經常挨餓,那個時候的我,可是時常餓得面黃肌瘦。
我說的都是真實,大家可以去調查
所以,說江懷玉的父母養大了我,並不完全正確。如果我是江家女,那麼我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待遇,如果我是一個丫頭,我幹活應該有工錢,但實際上,我沒有女兒的待遇,連一個丫頭的待遇都沒有。我在江家從五歲開始幹活,到如今幹了十一年了,但我從來沒有收個一分錢的工錢。&rdo;
眾人已經開始痛恨起江家父母了。
&ldo;第三,蔡英弟同學說江懷玉的父母供我讀書,這也不是事實。
江懷玉同學七歲就開始讀書,但我長到十歲,依然沒有得到允許讀書。我找到生產隊的隊長,為了不產生新的文盲,影響本村的名譽,隊長作主,才允許我上學。但是‐‐&rdo;
萌玉說到這裡,看向眾同學:&ldo;你們誰從小讀書是靠自己賺錢讀的?&rdo;
眾同學你看我我看你,沒有一個人敢直承說,我是靠自己賺錢書的。
萌玉說道:&ldo;你們從小生活在自己親生父母身邊,不知道我這種不生活在爸媽身邊的苦。
沒錯,江懷玉的父母同意了我讀書,但是,他們提出了條件,家裡的家務必須繼續做好,而讀書的學雜費用,他們一概不負責!&rdo;
&ldo;我撿過尼龍賣,三毛錢一斤,撿過廢鐵賣,三分錢一斤,我還採過草藥賣。
每到秋天,我去採那種糖罐子,賣給收購站,每斤能得一毛錢。我的手上腳上都被糖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