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狗血淋頭之失憶(完)(第1/2 頁)
馬俊河一走,李秀蘭就笑得更開心了。
“顧淮,那天我怎麼說的來著?”
顧淮警惕地說:“你說的那天是哪天?”
李秀蘭溫柔地說:“當然是我和你爺爺來看你的第一天呀,我說了什麼?”
顧淮和顏夏都沉默了。
顧淮看看顏夏,顏夏又偷偷看看顧淮,顧淮說:“我能不能申請一下讓小夏迴避。”
李秀蘭溫柔地說:“當然可以。”
她從包裡掏出一根雞毛撣子,又掏出一條跳繩,“你挑吧,要哪個?”
顏夏仔細觀察了下。
雞毛撣子的柄粗細適中,上面纏繞著東西,看不出裡面是什麼材質。
跳繩的繩比較細,顏夏一眼就看出來了,是鋼絲繩。
她只是這麼看著就覺得疼了,好像選哪個都不太好啊。
顧淮說:“我選雞毛撣子。”
他安撫地捏了捏滿是擔憂的顏夏的手,“沒事,我媽有分寸的,你先離開一下。”
李秀蘭一把拍開顧淮摸到顏夏手上的手,“你別在她面前裝可憐。之前說話的時候怎麼不經大腦?”
顏夏一步三回頭地跟著顧老爺子出去了。
幾分鐘後,李秀蘭打完了,顏夏看著顧淮胳膊上的印子,心疼得不行。
顧淮倒沒什麼感覺,這就是看著厲害,過一會兒就消了。但這不妨礙他享受被顏夏幫忙冰敷的感覺,雖然實際上也不需要就是了。
過了幾天,顧淮不但做完了筆錄,還開始著手民事訴訟。當然了,還得讓78所幫忙一下,畢竟他住院,也沒法出去找專業人士。
顏夏也是這個時候才知道,原來盜竊罪也就是把財物退回去,那個罰金是給國家的,而不是給他們的,頓時覺得很不科學。
只是退賠財物,其他都不需要賠,除非有物質損失。這合理嗎?
所以顧淮說:“打傷人,也是得賠錢的。”
顏夏看著顧淮要求賠償的數目,感覺除了有據可依的費用以外,這精神損失費拉得是不是有點高?
顧淮說:“我的精神不值錢嗎?反正法院也不一定判,先把賠償金額拉滿,他們覺得不應該賠那麼多,自然會把賠償金調低的。萬一呢?”
顏夏覺得非常有道理。
馬俊河瞅著顧淮這個樣子,估計那個叫什麼戴嫣然的花痴,再也花痴不起來了。
往家裡撿帥哥?
現在不但要被被帥哥以被打出“輕微傷”為由索要民事賠償,還要被公訴盜竊罪。
鑑定費、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再加上得上繳國庫的盜竊罪罰金、盜竊罪的拘役時間,以及即將留下的案底,估計會讓戴嫣然充分理解為什麼不能往家裡撿帥哥。
不過正常人類也不會把人往家裡撿就是了,能往回撿都不知道腦子裡都在想些什麼。不是變態,就是腦子裡真的都是水。
因為調解的緣故,顏夏到現在也沒怎麼給他好臉色看,馬俊河也覺得自己很冤。
這不就是常規調解一下嗎?顏老師怎麼這麼記仇?
她又不是不知道理想的訴訟情況總是和現實有很大差別。關係到靈異的案件,尤其是這種涉及可以影響人類情緒和思想的鬼物的案件,出於靈異因素排除難度大、證據收集難度大等很多現實因素,真按照證據判下來,他們搞不好就吃虧了。
排除靈異影響的程式多麻煩,真嚴格按照證據來,對他們也未必有利。調解可以不需要按照法律對證據的嚴格規定結案,說不定對他們更有利的啊?
不過從顏夏和顧淮的態度來看,打傷顧淮這件事,那個戴嫣然要是賠得讓他們滿意,調解可能性還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