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頁(第1/2 頁)
章之微命苦,自小生在最亂最髒的地方,父母早亡,疼她的養父也早早去世,手中統總一張二,一個三,咬牙搏出去,也只再多拿一張十。
剛來陸家時,章之微和陸廷鎮關係不錯,畢竟是阿曼和他一些江湖道義朋友帶大的,機警,開口就是「叔叔」,陸叔叔長,陸叔叔短,撒嬌賣乖她最拿手。陸廷鎮也疼她,要什麼給什麼——陸傢什麼都不缺,陸廷鎮也樂意寵著她,就像養個妹妹,送她去讀最好的學校,給她請最好的鋼琴老師。
他相貌俊,又有金錢權利的光環,章之微哪裡能抵得住這種「寵溺」,等少女心萌動,便一頭栽進去。
可惜,栽進去的似乎只她一人。
……
章之微獨自睡到次日,陸廷鎮也沒回來,差人給她打電話,又說有事要忙,過兩日再來看她。
章之微已經習慣了,她打著哈欠吃早茶,看熨燙好的報紙,油墨方塊字,最大的版面,印著近期的紛爭事件。張老接回被人綁走的兒子,支付贖金二十萬。
陳媽將報紙拿走,嗔怪:「好小姐,吃完飯再看罷。」
章之微問她:「書包準備好了?」
陳媽頷首:「車也在下面候著。」
章之微伸個懶腰,長長嘆氣。
如今學校中,大家考慮得莫過於兩種,一是深造升學,二是回家嫁人。按照陸廷鎮的意思,他打算送章之微繼續深造,申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章之微卻不想去,她想考去馬來西亞,讀完後再申請英美的研究院。
「我不喜歡鬼佬,」章之微曾對陸廷鎮說,嘟囔,「我討厭他們。」
陸廷鎮只當她是鬧小孩脾氣:「只教你學習他們的長處。」
就升學事上,未達成一致的兩人有著短暫的冷戰。章之微跟著阿曼在貧民窟討生活的時候,沒少受英國警長們的氣。她父母的離世和對方也脫不了幹係,開店的人都得孝敬警長點東西,不孝敬的就等著麻煩上門。
這些鬼佬們,對陸家又是另一幅諂媚嘴臉。
在此等狀況下,章之微對這群傢伙沒什麼好感。
還有……
從港城到英國,十多個小時起步呢,倘若去馬來西亞,不到五小時。
章之微不想長時間回不了家。
雖然她一廂情願地認為陸廷鎮給她一個家。
章之微如今就讀於瑪麗諾修院,教會學校大多要求學生取英文名,學校中,同學都叫她「cre」,在一眾如英文教科書人物的「ary」和「john」中,這個名字看起來如此特殊。
這也是陸廷鎮為她取的。
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義,她只覺好聽好讀,朗朗上口。陸廷鎮喜歡,那她也喜歡。
章之微聰慧,對已經學過的東西不感興趣,有一門課程科目叫做「經濟及公共事務」,簡稱epa,即enoics and public affairs,今天講港城四大民系,上面的東西她都瞭解,聽得昏昏欲睡,熬到下課,才背上書包往外走。
沒走幾步,聽到人和她打招呼:「之微!」
章之微轉身,看到一短髮俏女郎跑過來,蜜色肌膚,氣喘吁吁。
她在學校中唯一的好友,孟佩珊。
章之微停下等她:「怎麼?」
「記得今年新秀歌唱大賽的冠軍嗎?那位穿金色裙子唱《風的季節》的小姐,」孟佩珊得意洋洋炫耀,「我哥幫我拿到她的簽名耶。」
章之微不感興趣:「我還以為你走路撞到財神。」
章之微對娛樂圈的事不感興趣,低頭走路,孟佩珊神神秘秘湊過來:「你看了今日報紙?」
章之微明知故問:「什麼大新聞?」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