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頁(第1/2 頁)
蒙德輕輕晃著酒杯,「你繼續說。」
「我來這邊這些天,說實話,很喜歡這裡。成熟的產業鏈、濃厚的酒文化,酒給人們帶來了快樂。我也在這裡過得很快樂。而且還有像jean先生,包括您這樣在這一行努力耕耘的前輩,讓我萬分敬佩。」
李牧不卑不亢,目光沉靜。蒙德低頭喝了一口酒。
「我來這裡之後,其實想了很多問題。其中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該如何弘揚自己本國的酒文化?」
問題一丟擲,另外兩人皆是一愣。
「您看不起雞尾酒,我可以理解。畢竟葡萄酒的歷史可比雞尾酒要深遠得多。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您對雞尾酒的認識可能有所欠缺——不是說您存在問題。我只是在分析事實。」
「在這裡,葡萄酒文化濃鬱,大家也以飲葡萄酒為榮、為樂。」李牧娓娓道來,「但在千里之外的中國,我們也有品質不遜色於葡萄酒的白酒。可是為什麼,現在的中國年輕人反而對白酒有些敬而遠之呢?」
嶽人歌也把手上的杯子放下了。他不明白,李牧為什麼忽然提出這樣的問題;他更沒有想到,李牧竟然也思考過這樣的問題。
中國的酒文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千百年前對酒當歌的悲愴豪放,明月相照下起舞弄清影的浪漫灑脫,那是寫在詩詞裡,流淌在文化血脈中的滋味。而在嶽人歌的記憶中,他的外公,就是喜歡喝白酒的。
但遠在異國他鄉,要喝上一口純正的家鄉味又談何容易?外公去世的時候仍舊對那份醇厚的滋味念念不忘,於是,在歐美生活了二十年之後,當嶽人歌踏上故土,他發誓一定要對這神秘的佳釀一探究竟。
而後他驚奇地發現,現在喝白酒的年輕人,太少了。
它不是太低端,而是太高階。高階到端起了架子,平添了壓力。它是酒桌上的貴客,是身份與等級的象徵。青花郎、習酒、抑或是國窖、茅臺,嶽人歌喝了,卻不覺得自在。一個人獨酌,似乎有點無聊;要是叫上人,可能還得整一大桌菜,不然般配不上。
喝酒,不應該是這樣的。它不應該被僵化成某種象徵,讓人異化成它的奴僕,轉而為酒服務。
酒可以高貴,也可以親民。酒文化不是高高在上,而是飛入尋常百姓家。它應該是生活的一部分,在深夜獨飲的惆悵裡,也在親朋歡聚的開懷裡。
於是嶽人歌做過各種各樣的嘗試,有些成功了有些則失敗。他選擇了雞尾酒。雞尾酒是個很好很直接的途徑,年輕人天然地親近與喜歡,而嶽人歌仍想在裡面加點什麼東西。
沒想到,李牧也這樣想。
嶽人歌產生了一種被理解的感動。
蒙德笑了,「小夥子,你想這麼大的問題,會很苦惱的。」
李牧認真地,「蒙德先生,難道你從來沒想過嗎?」
蒙德沉默半晌,「孩子,你可真是把我給難住了……或許,阿麗高特也有阿麗高特的意義。」
從蒙德先生的酒行裡出來,早市已遠不如來時那樣熱鬧。嶽人歌摸出手機,jade和aude已經給他打了好些個電話。
「糟糕。」嶽人歌笑著,「我們該趕緊去找他們,不如又要被罵了。」
「不用找。」李牧笑著指了指前方。廣場高高的臺階上,穿著鵝黃連衣裙的女孩和格子襯衫的青年坐在一起。青年舉著兩隻冰激凌,正讓女孩挑選。可是究竟吃哪種口味好呢?這真是個讓人難以選擇的難題。
嶽人歌一看,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aude這小子還是有兩下子的嘛!早知道就應該早點帶他們來逛,就是要給他們多創造點機會才好。」
李牧攔著他要往前去的步伐,「你現在過去幹什麼?讓他們先把冰激凌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