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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八歲的時候他食物過敏,第一次在醫院過夜,身邊其實有保姆陪著,秦殊卻還是不放心,待在病房守了他一宿。那天他難受得睡不著,看著窗戶的方向等太陽升起來,不知道該怎麼寬慰自顧自攬了所有責任的秦殊,就在天亮的時候指指窗外的木繡球,說昨晚有不少花被風吹落了,能幫我撿一朵嗎。
後來秦殊給了他一罐木繡球花,小小的五瓣的白色花朵,收在被倒空的玻璃糖罐裡,像一罐夏天的雪。
比如十一歲的時候學校組織秋遊,徒步去了某個很遠的地方爬山,回去之後他精疲力盡,傍晚就趴在座位上等秦殊來教室裡找他。那天他們是坐公交車回家的,夕陽灑滿了大半車廂,臨近終點站的時候只剩下他們兩個人,他靠在秦殊肩上裝睡,又在被拆穿後耍賴似的去玩對方的手。
秦殊的手比他大一圈,是青春期抽條時候特有的瘦和修長,他把自己的手指塞進秦殊的指縫間,不著邊際地想這隻手很適合戴戒指,卻沒有想過未來的某天這個念頭會成真。
比如十二歲的時候他帶著顏料和畫筆走進秦殊房間,自作主張地畫滿了半面牆,用鮮艷卻意味不明的塗鴉把那間整潔的屋子弄得不倫不類。秦殊在他畫到一半的時候回來了,遞給他一杯加了冰的橙汁,坐在床角聽他解釋畫的初衷和含義,眼底漾著淡淡的笑意,好像任他說什麼都會照單全收。
比如十四歲的時候他開始學吉他,盤腿坐在秦殊床上一邊邊地捋旋律,面前攤了好幾張逐漸被填滿的空白五線譜,最後拼湊出一首成型的自作曲,用p3錄下來,當作生日禮物送給秦殊——他自己的生日,卻被他定義為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日子,於是他反而成了準備禮物的那一方。
比如十五歲的時候他喜歡上一支走funk風的地下樂隊,翹課去酒吧聽他們的live,不出意外地被班主任發現,要叫他的家長來談一談——於是隔壁高中部的秦殊被叫到辦公室,替他聽了兩個小時的唸叨。
等他回到學校聽說這件事,才想起自己交的假條有效期限到前一天為止,十分歉疚地打算把帶簽名的樂團周邊送給他哥當作賠禮,還拐去買了學校對面他挺喜歡吃的甜點。
結果放學之後秦殊看到他,只是伸手摸了摸他臉上那道螢光色顏料,問他玩得開心嗎,有沒有拿到想要的簽名。
比如他懵懂的情竇初開,比如他衣櫃裡秦殊的外套,比如小長假最後一天他補不完的作業第二天醒來奇蹟般地被填滿,比如冰箱裡永遠不缺的冰淇淋和桃子汽水。
他收集了那麼多證據,來證明秦殊對他是溫柔的,是與眾不同的——也許也能證明秦殊是愛他的。
下雨的時候天也亮得沒那麼明顯,時針指過「7」的時候他終於撿回一點兒睏意,卻在閉上眼的前一秒被手機震動聲打擾。
螢幕上躺著一條新訊息,是秦殊發來的,「抱歉,昨晚睡著了」。
嗯,不管什麼時候都把錯誤攬在自己身上,這也算一條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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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辦得很順利,幾天都是大同小異的忙碌,主辦方請了附近大學的學生來做志願者,於是最後兩天沒林蕪什麼事,放他在酒店充了兩天電。
理髮店倒是沒去成,連日的陰雨不適合出門,拜那個夢所賜,他也不太想出去淋雨。
等到最後一天中午撤展,他的病已經好了七七八八,沒有推脫的理由,只好和王晗一起去了慶功宴。
畢竟是主角,幾輪下來王晗喝得八分醉,其中有不少酒是替他擋的——有那麼幾個瞬間他甚至有所改觀,覺得對方似乎還算個好人,至少不強迫身體不適的學生喝酒。
——然而現實很快就狠狠打了他的臉。
散場的時候大部分人都碰了酒,只能分成幾批打車離開。林蕪和另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