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頁(第1/2 頁)
吃得嘴幹了,剛好喝一口旁邊的餛飩湯,同樣鮮美的很。
這叫做餛飩的東西,麵皮不知道是用什麼做成的,呈白色半透明狀,中間皺縮著一團粉紅色的肉餡。
咬一口下去,麵皮竟然滑嫩無比,中間的純肉餡反而很有嚼勁,越嚼越鮮甜,撐起了整顆餛飩的味道,吃在嘴裡的感覺與麵皮相反,正好互補。
再吃一口餛飩的麵皮,他捨不得嚼了,這種脆弱柔嫩的感覺,他想在口齒間多停留一會兒。
可惜,他的嘴剛一抿,那麵皮就被揉碎了,咕嘟一聲吞進肚子裡。要想再回味,只能再吃。
整頓飯吃下來,他竟然覺得比他之前吃過的任何宴會大餐都要好吃的多。
這只是一家隱沒在下等平民街區的普通飯館而已。
真是可惜了。
半獸人拿手背抹抹嘴角,在櫃檯處付了55銅幣,讓老闆出來。
「有什麼事情嗎?」裡謝爾疑惑地從廚房裡鑽出來,擦擦滿頭的大汗。
「是這樣的,現在你經營的這家餐館的房子,原本是一家旅館,他的主人已經死去十多年了。」
「是這樣沒錯。」門口那具骷髏還在躺屍曬太陽呢。
「按照自由之城法令的規定,凡是十年以上無人繼承的產業,屬於無主之物,歸自由之城所有。
過幾天,這座房子將進行拍賣,如果最後拍下來的不是你們,那就只好請你們儘快搬離,把這產業留給新的房主。」
裡謝爾大吃一驚,「之前怎麼沒說這件事。」
之前也沒人給市政廳塞錢吶。
自由之城一向是不管這種無主財產的,誰佔著就是誰的,要真去管,大陸上每天發生那麼多起打架爭寶的命案,多了去無主的東西了,他們哪裡有那麼多閒心去管。
半獸人清清喉嚨,道:「這是新規定。」
「那這房子拍賣底價是多少?」
「這麼大一棟,你也看到了,比附近的房子華麗雄偉很多,佔據的還是街區最繁華的地段,至少也要5金幣。」
「5金幣?!」裡謝爾有些搖擺不定。
半獸人見他如此,滿意地笑了,同時又為這種美食感到可惜,給了個建議,道:「再找個小點的地方租吧,一樣能開店的。」
外人當然是這樣覺得的,可是,他剛花了不少錢在二樓包間的裝修上。
「我們有房主啊。」裡謝爾驚喜道,跑到門口,把那具骷髏架子從地上抬起來晃晃,「他是這棟房子的主人。」
半獸人心中一驚,為了得到這房子,這人都喪心病狂地把房主挖起來鞭屍了?
半獸人看他的目光都帶著警惕和不善,淡淡道:「已經過了十年的期限,這人在我們戶口登記上屬於失蹤死亡,趕緊把他埋回去。」
雷思尼咔咔地動動頸椎骨。
「活的?亡靈?找個空以新身份去市政廳登記一下。」半獸人公事公辦道,「亡靈名下不能登記房產等實物財產。」
裡謝爾失望地把骷髏放在門邊靠好,讓他繼續曬太陽。
等艾德里安回來,裡謝爾把這事跟他說了,末了道:「沒人跟我們爭的話,這棟房子我們也要花5個金幣才能買下來。如果是長遠來看的話,這麼大的房子,肯定是划算的,我們也有這個能力買。
而且,二樓才剛裝修,投進了不少錢,在這裡也住習慣了。只是,原本不要錢的,現在突然要錢,這讓人覺得很難受。」
話又說回來,5個金幣,足夠在自由之城的中心地帶租下一間不錯的店面了。但地方肯定會小很多,容客量十分有限。
真讓人傷腦筋。
「我去找城主。」那隻小丑蛞蝓竟然敢找他要錢?艾德里安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