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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蘭:「我真的生氣了。」
陸頤呈妥協道:「……我不去了,你別生氣。」
姜蘭失憶之後就再也沒用過這招,現在想起來了倒是得心應手,陸頤呈很怕姜蘭生氣。
至少現在和他說話就證明沒事,但想起來之後不應該很想他嗎。
怎麼一點都感覺不到。
姜蘭安撫了兩句,「有什麼事回去再說……你好好待著,到家之後發個資訊。」
陸頤呈道:「你給我的東西我還沒看完,姜蘭……你早點回來。」
早點回來,這是陸頤呈唯一能當著於挽秋說的隱晦的愛意。
於挽秋聽得一頭蒙,「到底忘了啥啊,說半天不說重點。」
陸頤呈快煩死了,「我把手機充電器忘了。」
怎麼不把腦袋忘了。
一個手機充電器還回來拿,於挽秋道:「自己買一個得了,掛了啊,姜蘭開車呢,我困死了。」
說完,於挽秋就給掛了。
姜蘭笑了一下,她其實有點不知道怎麼面對陸頤呈。
她是爬完峰駝山第二天那個晚上想起來的。
做了很多夢,顛三倒四,半夜醒來,陸頤呈渾身發燙,她來不及深想,就帶陸頤呈去了醫院。
恍惚間記得,有一次她生病,徐想拿她手機給陸頤呈打了電話,陸頤呈從宿舍趕過來,衣服特別亂,帶著她去醫院。
然後,那些記憶就像開了閘的水庫一般,一湧而出。
看著閉著眼的陸頤呈,姜蘭有種很熟悉的感覺,和在小吃街見到他那次不一樣。
她記得去見於挽秋前發生的所有事。
當時陸頤呈實習,姜蘭也在找實習工作,兩人也就晚上和週末見一見。
姜蘭很著急,在b市上學生活,物價都比別處貴。
陸頤呈總是說什麼之後怎樣怎樣,姜蘭心裡壓力特別大。
一方面,她自己就是個孩子,還沒到結婚的時候,另一方面,她很喜歡陸頤呈,不和陸頤呈結婚和誰結婚呢。
馬上就畢業了,陸頤呈說有空帶她去看他爸爸媽媽。
平時在一起的時候,姜蘭總說謝雲珍和姜保國,但陸頤呈很少提自己的父母。
姜蘭也不敢問,就怕問出來傷陸頤呈的自尊。
在一起的那段時間,姜蘭一直以為陸頤呈家裡很窮。
當時大學生都流行穿帶各種logo的鞋子,一雙八九百上千,衣服也是。
尤其是男生,愛鞋如命,但陸頤呈的鞋子從來沒有那些。
也不是沒懷疑過陸頤呈家裡有錢,比如沒吃過小吃街,路邊攤,在一起第一個禮物很貴,出去玩也很大方。但是他衣服也很簡單,半袖休閒褲,姜蘭給他買的衣服穿的次數最多。
出去玩大方是大方,但從不剩飯,姜蘭吃不完的他全給吃完。
食堂吃得也很開心,而且,高中的時候,兩人沒在一起,有時候姜蘭還給陸頤呈帶小零食。
他太可憐了,那些小零食一樣都沒吃過。
姜蘭都不敢和家裡說自己搞物件的事,怕謝雲珍不同意。謝雲珍想讓她找一個知根知底的,她大三的時候,謝雲珍還給姜蘭介紹她同事的兒子。
不揭人短處和傷疤,是姜蘭的處事原則,男朋友更是這樣。
就算窮也在一起那麼長時間了,陸頤呈成績很好,有獎學金,以後肯定能找好工作。
平時就省著點花唄,姜蘭寧願自己月底啃饅頭吃泡麵。
所以陸頤呈不說她就不問,等到大三結束暑假實習,姜蘭想多賺點錢。
萬一以後結婚,她爸媽捨不得她,肯定要留在b市的。
這裡的房價太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