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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知魚轉頭一看,見屋子裡如今連個落腳地兒都沒,便想出門給他搬張凳子,剛跳進來的夏姐兒就道:「我有辦法。」說完噔噔兩腳就爬到床上把被子往地下一扯,咚一聲像只被撐開的鴨子似的躺在上邊,眯著眼大喊:「舒服!」
張知魚沉默地看著李氏給她新洗的被子,很想把小妹提起來毒打一頓,但轉念又想到反正她晚上也不可能蓋這套被面兒了,不如造福造福大眾,便也一屁股坐上去背靠床沿,就著這個姿勢把書放在膝蓋上也不累人。
顧慈左看看又看看,見沒有人招呼他,便問:「我也要上來嗎?」
夏姐兒也抓了一本在亂翻找裡邊的小人兒,聽他這樣說就很奇怪:「你不上來你到哪裡去?家去?」
顧慈還不想走,把書一放也坐了上去看了起來。
兩個丫鬟見他們不打架,不搗亂也隨他們去,雖頑皮了點卻在正兒八經地看書,便把小荷包拿出來,在門口磕著瓜子兒聊天。
夏姐兒看著密密麻麻的字,翻了兩本都見不著人,眼睛一閉就呼呼大睡,張知魚提起被腳給她蓋好,自己還爬到床上去趴著找。
不得不說顧教諭的書準備得很齊全,也不知廢了多少心思才把各個朝代的律書都多多少少地準備了一些,就連許多一看就是民間杜撰的話本上也有他做的筆記,張知魚翻了一下午雖還沒翻到要看的,但已經對這個世界的歷史瞭解了大半。
張知魚翻完一本書又重新拿了一本厚冊子,一開啟便眼睛一亮,這是一本史書,但被顧教諭加夾在了一本週律中,拿到這本書時,她心裡有一股強烈的直覺——就是它了。
果不其然上邊開卷就說了一件事。
按著今年的日子算下來,張知魚才知道原來大周朝建國才一百年,當今登基還不滿二十年。
他一上位就做了一件大事——修改律書,嚴懲人口拐賣。
往下便是一些關於拐賣刑法的記載。張知魚翻到這裡,激動得差點兒沒跳起來,忍不住捧起書一行一行地看,越看眉頭皺得越緊。
顧慈見她表情不對,興致一起,也把頭湊過去瞧。
上邊記載,周朝自當今上位後律法便對柺子下了狠手,各地抓到人都不需上報便可就地處刑,且是處以極刑還不準親屬收屍。
張知魚看到這就明白了為什麼當時沒有親屬來給柺子收屍,這不僅僅是因為沒臉,更因為律不準收。
只看到這裡她倒要為這個皇帝叫一聲好,但可惜的是,這樣嚴厲的刑法也不過徒有其表,只能爭對多次拐賣的重犯。對於良籍拐賣未遂的輕犯,完全就談不上什麼法不法了。首先「折仗法」規定,只要不是賤籍的輕犯都可以將除了死刑外的刑法轉換為脊仗和臀仗。
張有金不涉及盛幫,沒有參與過盛幫的人口販賣,他唯一的犯罪行為就是拐賣魚姐兒,但未遂。所以他以仗換役,捱了二十大板就回了家。
在他賣姐姐這件事上判他更是無稽之談,大周朝人口·交易分為和賣、略賣掠賣,換句話兒說,大周朝允許這樣的交易,只要允許那就有許多漏洞可鑽了,賣身葬夫這樣明碼標價自賣自身,就是和賣,因為人家願意所以不犯法。
像張有金的三個姐姐,張大郎帶人追到碼頭都沒見著人,誰也不知她們是不是自願的,就算不是,只要找不到她們,張有金一口咬定是和賣,父母親屬也同意這個說辭,那也就判不得。
退一萬步來說,即便把三個姑娘找了回來,也還有「奴婢口」制度等著這些苦命人。誰管你是不是自願?只要一個手印下去按了賣身契,只此一生,便一輩子都是主家可隨意打殺的私產。
若張有金跟他姐姐說這是一份家裡給的嫁妝單子,哄騙姐姐們按了手印。只要有這張賣身契在,就永世不得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