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見你一面的人,才值得你翻山越嶺。(第1/2 頁)
其實做你想做的人,這件事,沒有時間的限制,只要願意什麼時候都可以開始。你能從現在開始改變,也可以一成不變,這件事沒有規矩可言。 你能活出最精彩的自己也可能搞得一團糟。 我希望你能活出最精彩的自己我,希望你能見到令你驚奇的事物,我希望你能體驗到未曾體驗過的情感,我希望你能遇到一些想法不同的人,我希望你能為你自己的人生感到驕傲。 如果你發現自己還沒有做到,我希望你有勇氣從頭再來。 你有過這種感受嗎,明明喜歡的人就在眼前,可是你卻不敢告訴他。當你從他身邊經過的時候,還要裝作是陌生人的樣子。愛不由人,總有些阻礙,會成為兩人之間永遠跨越不過的鴻溝。 有一種習慣是,路過熟悉的地點,眼前會第一時間浮現出你的身影,聽到熟悉的音樂,心裡會靜靜的回想起我們的故事。沒有我在身邊,你是否一切安好。 有時候很怕聽到你的訊息,怕你過得不好,怕你沒有從前幸福。有時候又很想聽到你的訊息,哪怕只是別人的一語帶過,哪怕聽到了也見不到。 沈從文寫過一段話: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也許這就是大多數人的狀態吧,不管經歷了多少事,後來又遇見了多少人,那個他永遠是你心中不可複製的月光,最美,也最清冷。 感情的心酸莫過如此,想見,卻不能見,想愛,卻不敢愛。 今天收到網友的投稿: “從前朋友去參加前女友的婚禮,到了酒店門口,抽了半包煙,也沒敢進去,他說,她在裡面結婚,我愛了她7年。我以為她不急,我以為她會嫁給我,我以為。 我說,你輸給了自以為是。後來,你不敢面對的不是她穿上白婚紗,而是,你的7年不堪一擊,你沒那麼喜歡,7年啊,你騰不出一個星期天娶一個姑娘?別逗了,百無一用是事後的情深。 你可以讓一個人等你,沒問題,你告訴她具體哪一天,她等的有盼頭,那一天到了,管你颳風下雪下冰雹下刀子,民政局見。不給日期,讓人家瞎等,是不是不禮貌?想結婚,你還不抓緊,你又不是快遞和外賣,憑什麼讓人家一直等你。 這世上哪有十拿九穩的愛情,你不珍惜,自有人珍惜,誰都不是誰的唯一,大家都有第二選擇,沒有規定說第二選擇一定比第一選擇差,幸福這種事兒,只有在懂的人手裡最甜。 他說,算了,給不了她幸福,就別去她婚禮上給她添堵了。 是啊,分開後有多深情,就知道從前一起有多混蛋。分開後有多絕望,就知道從前一起有多失望。給的承諾一次又一次的跳票,就像一刀一刀捅在愛情上,後來,愛情死了,躺地上一動不動,你難過的問愛情,你怎麼了,你到底怎麼了?怎麼了,你心裡一點數沒有嗎? 從前我們都不相信“戀愛越久越不結婚就會分手”這個魔咒,可是呢,反而知道不可能的那一瞬間,由衷的輕鬆,就像你喜歡櫥窗裡的一個泰迪熊,你猶猶豫豫沒有買,晚上回家輾轉反側還是想著,要是買了就好了,第二天,你滿心歡喜去買,沒了,就是這樣,毫無徵兆,也許你會站在櫥窗前失落一會兒,可是,你還是會重新回到街道上,越走越遠。 有些事兒,我們勉強不得,愛而不得,也有些,失而復得,但是,更多的是,失去就是失去,再也不會回來了。 所以,祝你一路順風。” 23歲,你碰到了一個喜歡的人。 談了一段時間,你覺得心累,算了,反正來日方長,不急,總會遇見合適且心動的人,先分手吧。 25歲,有人跟你表白。 你想,反正閒著也是閒著,約會吧。他對你挺好,但是你總覺差點意思,沒有怦然心動的感覺。 28歲,你想談一場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 你以為只要努力愛他就夠了,可是,他忙到忘記娶你了。你不甘心啊,那麼愛,為什麼最後還是沒有得到。 30歲,你突然意識到,自己單身好久了,好像也習慣了一個人,一輩子不結婚也沒事兒吧,然後一晃,你就35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