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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次的任務因為原主還會回來,所以桃妖只能在世界裡待五年時間,五年後要將身體還給對方,這一次它不能像上個世界那樣,做出超過原主能力太多的事情。
桃妖決定藉助公安的力量,把原主的仇人先給搞了,雖然席小凡不恨自己的爸媽,不過心裡還是怨的。
考慮到自己現在把二婚男搞進局子,那對拎不清的父母如果沒受到懲罰,估計還是會不把兒女當成獨立的個人看待,等它回去肯定有很多糟心事,所以桃妖準備給這對父母一個教訓,讓公安拘留他們幾天。
正好對方這次做了違反法律的事情,《婚姻法》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都寫得明明白白:「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對包辦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人,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要時視其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對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刑法》第179條規定,還須追究刑事責任。」
這一次席家父母跟二婚男用上了迷藥,屬於情節比較惡劣的,公安同志對此非常重視。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本不需要桃妖做筏子,那對夫妻有得受了。
瞭解完情況後,公安同志確認當事人沒有和解的意願,便派人去西家村把席家父母抓回來。
席家父母解決了心頭大事,鬆了一口氣,正在家裡歇息,結果大隊長突然帶幾位公安上門,把他倆嚇一跳。
「你們就是席小凡的父母?」公安同志問。
「對,」席老爹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手心都出汗了,不由自主合併雙腿站起來回話,「不知道公安同志上門有什麼事嗎?是不是我女兒又在外面惹禍了?」
席媽媽也說:「唉,這小凡也真是,一天天的不讓人省心。」
她真是後悔,早知今日當初就不應該太過溺愛她。
大隊長在接待幾位公安時就已經瞭解過情況,他沒想到席家父母在村裡是出了名的溺愛孩子,竟然會做出這種事情,心裡直犯嘀咕,覺得席家父母是不是失心瘋了。
此刻見到他倆的表現,大隊長忍不住皺起眉頭,不贊同地說:「小凡他爹,公安同志還沒發話呢,你怎麼就知道是小凡惹禍了?趕緊給我閉嘴,先聽聽公安同志怎麼說。」
公安這時也說:「這件事跟席小凡沒關係,我問你們,今天你們夫妻二人是不是給席小凡下了迷藥,違揹她本人的意願,強行將她送給李志國當妻子。」
席老爹忙解釋道:「什麼違背小凡的意願,她一個孩子家家的懂什麼,我們也是為她好,那李志國可是鎮上的工人,多少人打著燈籠也找不到的好親事……」
作者有話要說: 那個文裡關於包辦婚姻的法律,我沒找到80年之前的,所以用的是80年實施的法律,那個刑法179條我查了下,現在也不是關於包辦婚姻的,而是257條,反正我也不是法律專業的,就湊活吧,嘿嘿嘿,總之知道刑法有規定就行了。
不過除非子女是想跟父母撕破臉,老死不相往來,從此之後被人指指點點,一般人不會選擇對峙法庭,唉,所以這法律估計大多數人只是看看。
第29章 年代女配3
公安同志抬手打斷席老爹的話:「問你什麼話你就回答什麼, 不要顧左右而言他,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
「再問你一遍,席小凡身上的迷藥是你們下的嗎?身上的繩子也是你們捆的不?還有你們把她送人對不?」
「是。」席老爹回答完, 心裡有些毛毛的, 總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