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命運之契;氣息遮斷 max(第1/3 頁)
當整個東京還在因為某位高中生降下的神罰而動盪不安的時候,事件的主人已經拿起揹包走人,去鷹國流浪了。
華盛頓、紐約、阿拉斯加、亞利桑那、阿拉巴馬……隨意的各個城市中散步著,即使他自覺沒有急著去目的地,最終還是來到了威尼斯海邊。
一晃眼就是一個月過去了,他也並不急切著想要做正事,反而是悠閒的在這個即使是前世也時常聽到的國度中游蕩,體會著其獨有的自由和槍戰特色。
雖然沒有記憶,但他擁有這種認知,前世的他屬於比較懶散不想動的型別,別說出國旅遊了,即使在整個天朝國內也不怎麼熟悉,多是在自己城市裡待著。
也因此,即使到穿越前,他也對國外的風景沒有多少認知,一切都只是在小說和新聞中幻想。
如今有這個機會,他自然也不想放過,畢竟他在某個程度上也是屬於享樂主義者,不可能輕易虧待自己。
反正現今離弒神者的劇情還遠著呢,那位劍之王剛弒神沒幾年,天眼看的超凡業界偶然傳遞的資訊,侯爵也是在兩年多前召集巫女和靈視者去召喚不從之神。
現今距離原著中軍神降臨的時日至少還有一年半時間,那位原著主角都應還處於中二的年齡。
只要不出意外最後之王突然跳出來,這個世界就沒有可以威脅到他的存在,他自然不會像忍界那樣,為了生存,不斷追逐力量連一絲一毫的時間都不敢放棄。
說到底,他始終追求力量的本質是為了獲得更多的自由,更優質的生活,能夠隨心所欲的支配自己的人生,而不用因為外在環境做出自身不甘心的選擇。
盡情的享受美酒美食,任意享用看中的美人美景,閒時可以隨意的看些小說,睏倦的時候睡到自然醒無需被工作吵醒,偶然想起就去做些覺得有意義的事……
雖然追求力量的強大,生命的昇華同樣是一種享受的事,但倘若主次顛倒,成為唯有力量這一追求的苦行僧卻並非他所喜的。
也許終有一天享盡人間繁華的他會悟透一切色相,將所有心念放到追逐所謂大道上,但如今的他終究還沒到這一地步。
畢竟也沒人規定成為“神”就需要捨棄物慾,成為無念無求的道之化身,甚至從神話中看,神的慾望可能比人類還更放縱也說不定!
即使釋迦牟尼成佛前,也曾經成親生子呢……
但如今隨心隨性,完全無所承負的流浪許久,憑著感覺跨過北美洲諸多區域,最終還是在因緣的驅使下,來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隨意的跨過邪術師的領域,偶然之下從比企谷身上獲得的命運痕跡,雖然不可能讓他掌握命運權柄,他的根基已定也不需要再去改變。
但這種命運的表現形式,卻可以賦予他靈感,讓他將自身的力量延伸到那個領域。
所謂契約,最初是指雙方或多方共同協議訂立的有關買賣、抵押、租賃等關係的文書,可以理解為“守信用”。
形式有精神契約和文字合同契約,物件多樣,可以是:生意夥伴、摯友、愛人、國家、世界、全人類,以及對自己的契約……
而延伸到神秘領域,神與人的契約,魔鬼誘惑人簽署的契約,乃至天人感應都可以說是契約概念的擴充,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象徵,應該是各國神話初期都具備的獻祭於神的文化。
不同於腦海中這個丟人系統,同樣是穿越帶來的金手指,如今的契約權柄雖然被他以如此命名,但其本質無疑超出他的想象,如今他依舊未能掌握其萬一。
但名字是萬物於天地間的意志,在束縛其可能性的同時也給了其發展的方向,也因此被稱為契約權柄之後,這股力量自然也是向著這方面開發的。
不同於其他擁有著各自極限,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