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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張起靈問。
“我沒問題,就是你……校長當街飛奔,這要是讓學生看見了……”
“那就快點兒……”張起靈不等吳邪貧完,扯了他一把就開始跑。
吳家有運動方面的遺傳基因,尤其是男人,無論是體力耐力爆發力還是柔韌性都要優於同齡人,從吳邪他爺爺算起,他爸、二叔、三叔就連吳邪也從小就是體育方面的尖子。
喜歡運動、敢於嘗試、頭腦靈活、基於耍帥的心理玩命苦練,所以吳邪的身體素質一直很好,能上手的體育專案,一般都玩得不賴。
任何一項能耍帥的體育專案都是大開大合,非常耗費體力的,所以跑步做為拉體能的基礎,自然被吳邪常抓不懈。就是大五那年陪公主考研,也會在晚上萬般無聊的時候,溜到操場上跑個六七圈再精神煥發地回自習室接公主回寢室。
在大學的時候,他是他們院籃球隊為數不多的能打滿整場的球員——上場屁大功夫,還耍個毛帥啊……開玩笑,男人體力不行,將來怎麼保證老婆的幸福!
根本沒有時間熱身,吳邪跟著張起靈靈活地穿過提著大大小小購物袋從賣場正門出入的人群,往人行道上跑。
兩個一米八多的小夥子身手敏捷地閃身穿行,足以吸引眼球。
吳邪絲毫不懷疑:自己此時要是大喊一聲“捉小偷啊”立馬就會有見義勇為的五好市民攔在他們前面,然後就會有母愛氾濫的阿姨拉著張起靈痛心疾首地勸,這麼帥的小夥子,幹什麼不好,非幹這個……
吳邪被自己的腦補逗樂了,笑出聲來。
張起靈疑惑地回頭看他,挑眉詢問。
吳邪連忙擺手,示意自己沒事。
張起靈等了一下,等吳邪趕上來,說了一句:空氣不好,儘量少呼吸。
嗯,吳邪答了一聲,調整了一下呼吸,抬抬了抬下巴:你跑前面,我跟得上。
張起靈點了點頭,跑上了人行道後,漸漸加快了速度。
不斷製造噪音尾氣的汽車、橫衝直撞的摩托車電瓶車、人行道上勝似閒庭信步的人或……嗯……狗……讓這三四千米的變急速跑比吳邪平時跑個五千米還累,汗水浸透了他的T恤衫,休閒褲的褲腰也汗溼了一圈。
但吳邪很快樂,他覺得這就像他的戀愛,註定要——奪路狂奔,逆風而行。
他們奪路狂奔,在繁華都市擁堵不堪的車流人群中,
他們逆風而行,在層林盡染桐葉飛舞的秋日黃昏裡。
只是,
那時,吳邪還不知道,此後的五年間,他都將這樣拼命追趕張起靈的腳步,直到超越了所有,和他並肩站在山巔,看遍人間萬千風景。
那時,張起靈還不知道,在他不在的兩年間,那一天連同他們在一起的每個瞬間都被吳邪一次次地想起,一次次地過濾,一次次地推進拉起那架看不見的鏡頭後,被定格、被處理、被沖印,成為永恆的——證據。
如果除了彼此沒有什麼能證明我們的愛,我們的快樂,我們的幸福,那麼你相不相信,沒有了你,我依然可以一直愛下去、快樂下去、幸福下去……
只因,你曾給我的一切,足以填滿我整個人生。
為了顯示自己今後一定能保證老婆的幸福,吳邪拿出了面試時和張起靈死磕的勁頭兒,咬牙緊跟在張起靈身後,一邊跑一邊腹誹,內容和打籃球的時候一樣:張蘿蔔,你一個做老師的有必要有這麼好的體力麼!
快到學校了,吳邪掏出手機看了看時間,衝幾步趕上張起靈,道:“走……走……那條路……”怕張起靈不明白,吳邪又接著道,“直接到……到……學校後面……”
“嗯?”
“時間不多了,到我……宿舍……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