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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舒舒服服躺了一天,第二天就收到了臺裡內網發下來的公示。
為了證明她的清白,臺裡特意找了兩名證人,一位是照片中的邱亞良,另一位是孟之旭。
不過公示裡只寫著「孟先生」。
【孟先生說:「被拍到照片的這天在下雨,我碰巧遇上沒帶傘的周窈女士,以十塊錢的價格護送她平安回家。途中周窈女士被不知名男性騷擾,收人錢財,替人消災,我好事做到底,幫她趕跑那位男性,然後護送她回家。我跟周窈女士的關係,暫時是鄰居關係。」】
周窈將孟之旭這段話看了兩遍,重點放在十塊錢上。
她肯定,這個通告一定是邱亞良添油加醋寫出來的。
不愧是欄目策劃人,搞個澄清通告都寫得這麼戲劇。
下午差不多五點,周窈在家吃了飯,才回紫金英郡小區。
從爸媽到她住的小區車程半小時左右,這個點學生放學,導航裡紅了一片。
她沒急事,繞了路。
到梁清路十字路口等綠燈時,接到了尤許打來的微信電話。
一摁下接聽,就聽到她火急火燎的聲音:「週週,那個於然帶人到九館打架來了!」
「啊?」周窈反應了一下,立馬說,「我馬上到。」
趕到九館時,門口圍了好些看熱鬧的人。來的路上週窈給孟之旭發了微信,想問他要不要報警,對方一直沒回。
周窈還沒靠近,聽到店外的看客在說什麼「肯定是情感糾紛」。
尤許正在店內,踮腳瞥見門外的她,趕緊將她拉進來,邊往裡走邊解釋:「我晚上約了安常去健身房的,來這找他,然後就看到於然帶了幾個人進來吃飯。」
說話間,周窈已經看到了正對峙著的雙方。
於然和三位跟他年紀相差無幾的男性大咧咧地坐在椅子上,他們對面,是站著的孟之旭幾人。
今天許錦嘉不在店裡,只有孟之旭、安常,和幾名員工。
孟之旭垂頭倚著桌角,他腰間還圍著圍裙,拿著白色毛巾慢悠悠地擦拭手指。
尤許壓根不管會不會被人聽到,放開了聲音告訴周窈:「菜剛上來沒多久,他們就說這菜不乾淨,裡面又有蟲子又有頭髮什麼的。孟老闆說賠償他們不幹,讓孟老闆吃了桌上的菜他們才接受道歉。」
聽到尤許的聲音,於然瞥了眼過來,一見是周窈,登時站了起來。
他手撐著桌面,上下打量了一番周窈:「喲,看來你的心情還不錯啊。」
周窈懶得理他,徑直到孟之旭他們面前,「需要報警嗎?」
她這話一出,低著頭的孟之旭將毛巾放到身後桌上,抬眼朝她看來,面上沒什麼表情。
她來得急,兩鬢的碎發亂糟糟的。天氣熱,原本白嫩的小臉上酡紅了兩片,鼻尖滲著細細的汗。
孟之旭在看到她的時候顯然怔了下,她的目光焦急誠懇,沒了之前那般鎮定。
他盯著她漸漸泛紅的耳垂,原本無表情的臉忽然笑了下。
周窈被他突如其來的笑搞得莫名其妙,直覺他在笑自己。
她撤開與孟之旭對視的目光,順勢看向安常:「抱歉,是因為我,他才會來找你們店的麻煩。」
她無視得太明顯,於然早就不耐煩了。「砰」地摔了椅子,動靜大得周窈一激靈。
「周窈,我倆的事就算完了,」於然在她身後道,「現在是我跟這孫子的事,你哪涼快待哪去。」
於然的朋友們也紛紛起來架勢。
聞言,安常先站了出來,高高壯壯地往前面一擋,還沒說話氣勢就壓了對方一截。
於然心底也打鼓,可他現在是這家店的顧客,桌上擺著店面不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