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好為人師的高明程(第1/2 頁)
送走了蘇通後,高國兵才問高明程是怎麼知道聯營的。
高明程還能說啥,自然是把鍋扣在藥交會上了,在外人的眼中,他長到這麼大,總共就出了一次遠門,那麼所有不符合他身份所知道的資訊,都得推到那裡去。
於是高明程就開始嘴裡跑火車了,把高國兵這個老幹警,都說的一愣一愣的。
最後,高明程成功的在高國兵的腦子裡,灌輸了不少亂七八糟的東西。
下午時,高國兵還要上班,高明程也沒有在縣裡久留,而是帶著買來的一些東西,回了高家村。
路經軍嶺時,他又碰到黃大志了,黃大志在地裡做事,他掄起一把鋤頭,正在翻土。
等土翻好後,就要種上冬天吃的一些菜了。
“大志,你身上的傷好了嗎?”高明程停下,和黃大志說著話。
之前兩人不熟,現在倒是熟的很,每次遇到時,都會說上幾句話。
看到高明程,黃大志咧嘴一笑,說道:“快好了。”
高明程瞭然,那就是沒好。想到黃大志他家的情況,沒啥勞動力,這地裡的活都得黃大志幹,所以哪怕黃大志身上有十來道傷口,也不能休息。
突然,他就發現自己比黃大志好太多了。
爸媽不待見算什麼?
至少他身上的負擔可沒有黃大志重!等到分家後,他完全可以只顧自己,當父母年老時,他才會承擔贍養的責任。
但黃大志不行,他全家上下,都指望黃大志把這個家撐起來呢。
說起來黃大志都二十二的人了,在流行早婚早孕的鄉下,這個年紀都該結婚生子了。
高明程仔細回憶了一下,似乎上輩子黃大志一生未婚,也沒聽說他有什麼孩子。
高明程把手裡的東西往地上一放,走到地裡,說道:“來,我給你翻地。”
說著,就把鋤頭從黃大志的手裡奪了過去。
黃大志搶不過他,只能感激的道謝。
高明程身體素質好,幹起農活來也不差,每一次掄起鋤頭,都能夠將土輕易的翻好。
翻土時,兩人就有一句沒一句的閒聊著。
黃大志忍不住興奮的和高明程分享一件好事:“明程,上次趕集時,我去轉了轉,撿到了五毛錢!”
他伸出一隻手,五指開啟,臉上帶著興奮的笑容。
撿到錢,通俗一點講,是他運氣好,但也證明黃大志的觀察力的確很出眾。
之前他沒有發現自己的這個特長,等到他發現後,再看周圍的一些人和事,就有不同的感悟了。
“哈,那恭喜你啊!”高明程笑著說道,卻又想起自己忘記問高國兵警局招收協警的標準和待遇了。
“你這麼厲害,都可以去當警察了,警察辦案,就得觀察力強才行!”
黃大志連連搖頭,滿臉的惶惶然,說道:“我小學都沒有讀完,字都沒有認全,哪裡能當警察辦案?我不行,我不行的。”
“你只讀到三年級嗎?”高明程問道。
黃大志點頭,說道:“是,那個時候,我弟弟就得了小兒麻痺症,我爸媽要去地裡做事,我得在家裡照顧弟弟,等再過幾年,我爸爸突然身體也不行了。”
“哦,那叔叔去醫院檢查過嗎?”
“去了,醫生也說不來原因,讓我們去省城看病,但是……”後面的話,黃大志沒有說出口了。
去省城看病,可不是一件小事,沒點家底,哪裡敢去。
這從古至今,因病致貧的事情,層出不窮。
“除了不能幹體力活,我爸也沒有別的不舒服,所以就沒去了。”黃大志笑笑,語氣故作輕鬆。
可是,在農村,一個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