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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吧!
他這算是放手嗎?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覺得這次再見就是永遠都不見了——雖然我們肯定還會見面,心卻不會像從前了,不是我,而是他。
該來的總會來,該走的一定會走。
對不起!我看著馮仁轉身卻未離開的背影,在心裡暗自說,我不能接受你對我的愛,過去不能,現在更不可以。
我硬下心,轉身離開。
很快我便來到老太婆家,我跺著腳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音上樓,又用力地砸老太婆家的門。然後就如我所料,老太婆拉開門就破口大罵:「哪個小兔崽子?找死啊!」但當她看清是我之後,先是一愣,接著收起了剛才的滿臉怒容,皺著眉頭說:「你來幹什麼?」
「當然是回來住啊!」我拽拽地說,「難道回來和你吵架啊?」
「先拿錢來。」
我從衣兜裡拿出一沓錢,拍在她手心裡,趁她數錢的工夫用力拉開了門,趾高氣揚地走了進去,躺在沙發上說:「這些夠我住三個月了吧?」老太婆用力關上門,走過來說:「可不包括伙食費!」然後把錢揣進自己兜裡,進了她的臥室,把門關上又反鎖上。當我聽見她鎖門的聲音時,心裡滿是鄙夷,難道她認為我會給了她錢再偷出來嗎?
我走進久違了的小屋,興奮得一頭栽倒在床上。我的小屋一點都沒變,就這點來看,老太婆還是蠻可愛的,竟沒有把它租給別人。我在床上翻過來又滾回去,然後跳下床把電腦開啟,開始聽歌。我邊聽歌邊脫了鞋子在地板上來回亂跑。這時老太婆突然過來說:「我出去一下,不回來吃飯了。」說著就風風火火地出了門,我對著她的背影做了個鬼臉,又爬回床上,翻開我以前放在床頭的雜誌。
就在第五首歌剛剛開始唱的時候,手機來了一條簡訊,是張瑞澤的:我還在活動場這裡等你,不見不散。
我飛快地下床穿好鞋子,從客廳餐桌上拿起老太婆留給我的鑰匙出了門。我想我一定是瘋了,明明剛才還因為他和夜雨鬧得不歡而散,為什麼現在又急匆匆地跑去見他呢?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但有一點我很清楚,那就是:這一刻,哦,不,是這一瞬間,我只想見他,只想飛奔過去見他。為了這個念頭,我會義無反顧,一往無前。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活動場,可張瑞澤並不在。我氣喘吁吁地停在上午夜雨站過的那個位置,眼淚不可抑制地流了出來。
終究他還是那個只會耍我玩、只想著征服我的張瑞澤。這樣的結論讓我淚流不止。我把臉埋進雙手,仰起頭用力呼了幾口氣,將眼淚硬生生地給逼了回去。我沒有哭的理由,不管他怎麼樣都不應該對我有任何影響。他是夜雨的男朋友,我的夙敵,我本該離他越遠越好,只是現在,為什麼沒有見到他的我,會如此悲傷失落呢?
我自嘲地對著天空露出一個悽慘的笑容,準備返回。可當我轉身時,那個和我一起跳皮筋的小孩突然跑到我面前遞給我一張小字條說:「姐姐,這個是你男朋友給你的。」
「男朋友?」我彎下腰詫異地問。
「昨天一起跳皮筋的那個哥哥,早上不是還和你一起來給我們送棒棒糖了嗎?」小孩說完便轉身跑開了。我懷著複雜的心情開啟了字條,上面畫了一份簡易的小地圖,還有一些文字備註。
字條的最上面寫著一行小字:按我畫的地圖來體育館,限時五分鐘。
我立即按照字條上面畫的路線往前走,走到第一個路口左轉,再繼續往前走,走至第五棵大白楊前右轉,又往前走了將近三百米,看見了體育館。由於沒有活動,它沒開門,所以我又按照字條上的路線繞道,翻過一個很矮的欄杆才得以進去。
字條上的路線指引我進了體育館後卻戛然停止,最下面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