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第一個租客於華(第1/2 頁)
於華仔細檢視小院,東廂房有四間屋子,主院有兩間大屋子,以及堂屋,跟小廚房。
最關鍵是,這處院子安靜,門一關只有他們一家子,誰也看不見他們屋裡的情況。
於華問道:“那租金怎麼交?押金怎麼算的?”
“押一月的租金,如果你不租了,到時候我檢查屋子裡的擺設,沒有損壞,我會退給你的。”顧雨不會時時刻刻來看院子裡的情況,但必須說好不能破壞屋子。
如果屋子破壞嚴重,租房押金她是不會退的。
轉而又說起付房租規定道:“租金最低交一個月,當然如果你要按季度交,也是可以的,我這邊完全看你們租客的意願。”
於華又問了些會不會亂漲價,其雜八雜的事。
顧雨無奈說:“我是出租房屋的東道主,不是周扒皮,漲租金會根據當下市場來漲,不會無理漲你們房租的。”
這些話對於常年租房子的於華來說已經聽膩了,把基本訊息瞭解好。
跟顧雨來到店鋪裡,顧武他們得知於華是租客,楊氏熱情地沏了一杯茶道:“快坐下來喝口茶。”
於華見院子裡這麼多人,有些侷促坐在長凳上說:“夫人客氣了。”
他不認識楊氏他們,只能根據顧雨進門後面的叫法,來區別顧武他們和顧雨的關係。
顧雨去房內取來筆墨紙硯,擬定出租房合同,詳細列出了各項規定:租賃期限為xxxx年至xxxx年,期間雙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一千銅錢作為賠償。
租金每月不得低於一百八十文,且需一次性支付。乙方(顧雨)現有的傢俱等設施將由甲方(於華)使用,並在合約結束後退還。
甲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潢變更,但不能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甲方增添的設施在合約結束後,同等條件下,甲方擁有優先權,所有權歸甲方,甲方有權處置。
此外,合約期滿後,甲方有優先承租權。於華仔細閱讀了合約有些苛刻,他又明白有這份合約的存在對雙方有一定的約束力,可以避免他所擔心的一些問題。
他在承租人一欄寫下了自己的名字,準備付二千三百四十文作為一年的租金,“還請東道主幫我寫上。”
顧雨核對了一下租金,確認是二千三百四十文後,在合同上填上了金額,把另一份合同交給了於華。“這份你收好,等上面的日期到了,如果你想繼續租,來我這兒換新的合約。”
於華再三確認,小心翼翼地收好合同,“好的,到時候是否續租,我都會來告知東道主。”
顧雨給他小院和大門的鑰匙,“大門的鑰匙你收好,至於你院子裡的鎖,我這裡已經沒有鑰匙了,如果你不放心,可以重新換一把。”
於華接過鑰匙,並表示他會重新買一把鎖。告別後,他心裡感到一陣痛楚:二兩三百四十文銀錢就這樣花出去了,心好疼啊!
心疼歸心疼,想到宅子已經租了下來,還是租了曾經不敢想的院子,心裡就激動的不可言喻。
跑回他租住的小房間道:“孩子他娘,宅子我找到了,交了一年的租金,今兒個東道主他們才在院子裡放過鞭炮,你快收拾收拾,咱們現在就帶三個孩子搬過去。”
以往儘管是租的屋子,他也會回去找人算個吉日搬進去。透過地上的紅紙和門上的對聯,明眼看出顧雨他們今天才過去放過鞭炮。
他要趁這個時候搬過去,省了回去一趟的麻煩。
正在縫補衣服的劉氏,聽了他的話,一急被針狠狠得紮了一下,難以置信:“你才出去一會兒就租到了宅子?”
“租到了,還是帶院子的呢!”於華邀工道。
“帶院子的?”劉氏簡直不敢相信自家能租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