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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路走過去,你隨便晃一眼,就能看到一臺電腦。不同時代、不同牌子的都有,甚至還有上個世紀的那種大塊頭,實在是不知道孟子義的來頭是什麼。
「你找我有什麼事?」孟子義坐在沙發上一陣摸索,似乎是想給我騰個位置,結果折騰了一會兒越摸東西越多,乾脆放棄了,「快說,我還要睡覺。」
我把樊殊的相機放到桌子上。
他抬起一隻眼皮:「幹什麼?」
「你幫我還給他吧。」
孟子義哼了一聲:「我不要。」
「因為一些緣故,我和樊殊……總之,現在我來還已經不合適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又覺得這些事情很不好開口,只好儘量春秋筆法,撿重要的資訊說,「既然你們是很好的朋友,你還他肯定會開心的。」
孟子義想了想:「也行。那你把二維碼給我,我把錢還給你。」
「不行!」我立刻反駁他,「這是我要還給樊殊的,買都買下來了,怎麼還能退貨!」
「那我就告訴樊殊,是你讓我還給他的。」
「那也不行!你別告訴他,我求你了。你就說是你自己解救下來的相機就行了——本來也是啊。」
孟子義忽然勾起了嘴角:「你們兩個真的太像了。」然後立刻垮下臉來,「我指的是不好的那一面。」
我愣了一下。
「你們為什麼總是喜歡這樣呢?」他站起來,一步步地走向我,厚厚的劉海與昏黃的燈光交織在一起,讓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做好事不留名,以為這樣就可以讓對方毫無心理負擔?你們究竟是在自我感動,還是說到底了就是膽小鬼?」
我喃喃道:「不是這樣的……」
「你們敢為對方做那麼多的事,卻連直接說一句最簡單的話都不敢。」孟子義冷笑道,「不過這不重要,反正也不是我,我不在乎。我就是在想,日後若有一天想到今日錯過的一切,你們真的不會後悔嗎?」
會後悔。
會非常非常後悔。
正是因為已經深諳了後悔的滋味,所以才不希望進一步後悔,所以才希望能在對方心中保留哪怕一點好的印象。
我知道這些話不該跟他說,可是或許是壓力太大了,又或者是,我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傾訴的不太適合的物件——認識的所有人中,只有孟子義一個人是對樊殊知根知底的。
如果和鹿子他們說的話,樊殊的秘密就會洩露。可是孟子義從一開始就知道。
但即使如此,我也不知道該從何說起。想來想去,最後也只是說:「如果一個人已經徹底想要跟你劃清界限,態度非常明確。這個時候,你還上去做一些對方可能會感動的事,我覺得這是一種不尊重對方的行為。」
「你怎麼知道他想跟你劃清界限?」
「他都已經叫我……」
「你知道什麼?」孟子義打斷我,不斷地逼問著我,「他是主動說討厭你了還是打你了?」
「我覺得人要識相……」
「我就問你,他主動說了沒有!」
「……沒有。」
「當別人明確表示意願之後,你徹底尊重別人的意願,這叫識相。當你只是捕風捉影,以為領會了別人的暗示,就做一些自以為尊重別人意願的行為,這叫有病。」孟子義把茶几上的相機拿起來,「相機我可以幫你還,我也可以不告訴他。但我還是要說——我早就想說了,如果有一天你能幫我轉達給他那再好不過——生活不是第三人稱敘事。生活是第一人稱小說。你看到的也不是世界的本來面目,而是你以為的世界。用你以為的世界去說『世界本來就是這樣啊,所以我要這麼做』,這是我最痛恨的一種自以為是。」
「相機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