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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日記,過去好的、不好的,就會全部消失。
“寫完的日記,她不想再翻看又不想丟掉,只能請唯一信得過的我替她保管。她說過,她信任我,所以不介意我看她的日記。
“我今天來,是完全背叛了她的信任,你說你愛安淇,我想知道你有多愛?想知道,一旦你瞭解真正的方安淇,你是不是還能狠得下心娶別人?”
安東厘不清此刻心裡的感覺。安淇把寫完的日記本給了陳劍文,她多相信他甚至不在乎他看她的日記……
他嫉妒那份信任,甚至懷疑某部分的安淇其實愛著陳劍文。
眼神複雜的他低下頭看日記,密密麻麻的字型在他眼底流轉、飛掠……
我十三歲,殺了人。所有人以為那是意外……
你看到為什麼不救我?我被他強暴了!你為什麼不救我?
安東震驚、心痛,他飛快地翻開日記,陳劍文的聲音在耳邊緩緩響起。
“那禽獸是安淇的繼父,安淇告訴我,那天她洗完澡出來,看她繼父彎身拿水果刀,她從他背後衝撞他,他跌倒,刀子剛好刺中心臟……”
安東從頭翻起,跳入眼的字跡變得模糊,他的眼眶溼熱刺痛,因為日記正對著他述說殘酷的話——
他像禽獸、進入我的身體、撒裂我……
十三號星期五,多好的日子,我看見鮮血流出來,痛快地想,他一定會下地獄……
安東忽然想起第一次見方安淇,他們打算去士林夜市,她說想喝西瓜汁,鎖門時,她聲音輕快表示——
我喜歡它的顏色像血,如果可以,我想變成吸血鬼,永遠不會死。
只要不會死,就不會下地獄了。她是這樣想的吧?!安東眼眶發熱、發痛。
安先生,我這輩子最大的願望是我要很快樂、很快樂地過日子,而且要活得很長很久,所以不想因為別人顧慮太多。
翻開了日記,他終於將一切串連起來。
為什麼安淇特別喜歡十三?為什麼她把十三號星期五當成幸福日?
她在十三歲那年殺了那個禽獸、陳劍文的老家是十三號五樓。
她親手結束惡夢的那天,正是十三號星期五……
他總算知道,在臺東那晚,安淇聽見他母親被強暴,因而懷了他,當時的安淇為什麼跳起來衝進浴室嘔吐、淋水……
她並不是突然身體不適,而是想起那可怕又醜陋的記憶。
難怪她會穿著衣服,直接淋得渾身溼透,事後還說覺得自己很髒……
那些在當下沒能想通的事,現在他全都懂了。
安淇根本不快樂!
她在逃避,臉上燦爛的笑,是裝出來的快樂。
安東流下眼淚,終於理解她肩上扛的包袱究竟有多沉重!
他眼角掃見安淇送給他的禮物,那一小幅手繪插圖裡,寫著“痛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安淇將那句話實踐得多麼徹底!
她竟連他都騙,她根本辦法快樂地活!
如果她真能像她說的,活得自我,只想追求自己的快樂,她會留在他身邊。她應該要開口,要他別結婚,要他繼續給她幸福、繼續讓她快樂。
安東控制不住淚水,他想著安淇老是說:“我不是不敢殺螞蟻,只是不想再造殺孽。”
而他做了什麼?
竟然將她拋下,打算讓她一個人過活?!
他的心從沒這麼痛過,那深深的痛,瞬間侵佔了四肢百骸,令他幾乎無法喘息。
他的安淇……他以為活得精彩燦爛又快樂的安淇……
他真的給過她幸福嗎?
當她抱著他說,她很幸福、很快樂的時候,她真的快樂嗎?真的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