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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開我的車,想去哪兒都比較方便。”
“好。既然你要開車,我回去整理零食飲料,你下班來接我。”
“我大概六點左右去接你。”
“OK、OK,那我先回去嘍。”她語氣輕快,腳步輕盈的準備離開。
“我送你搭電梯。”安東跟著往外走。
“不用了,我知道路啊。”
“我想送你。”他堅持。
方安淇沒再說什麼,心裡釀著甜,讓他送。
藍色日記本說:
“我十三歲,殺了人。所有人都以為那是意外。
這輩子,我不會因為殺人受懲罰。
但我知道,我死後,一定會下地獄。
既然死後要下地獄,這輩子,我每一天都要過得很快樂。
我完全不後悔殺了人。
如果有機會重來一次,我還是會殺了他。“
第4章(1)
送走方安淇後,安東回到辦公室,將那些好奇目光一併關在辦公室門外。
他曉得自己的動作如此明顯,耳語很快會傳至安德仁那頭,但他不在乎。
他跟安淇是在愛裡泅泳吧?
只有在愛裡的人,才會有什麼都不想管的瘋狂吧……
到現在他都還想不通,愛怎麼會來得這麼洶湧又突然?
他一直以為,理性的自己應該與愛情無緣,卻根本沒想到他會認識方安淇,然後毫無理性又瘋狂地和她墜入愛河……
兩個星期前的他,活著的唯一目標是親手扳倒安德仁,看安德仁身敗名裂!為了那唯一的目標,他什麼都可以拿來當籌碼。
安德仁目前雖然是遠盛集團執行長,然而集團的大半股權仍在第一代創辦人安浩慶手上,只要安浩慶一個動作,便能輕易撤去安德仁執行長之職。
安浩慶有兩個兒子,安德仁與安德文,只有安德仁娶妻,至於安德文,一生只愛男人,因為安德仁的兒子安育昂死亡,他便成了遠盛集團第三代唯一的繼承人。
他認祖歸宗那年十三歲,安浩慶沒跟他說上一言半語,只是沉重地對他嘆口氣,便離開安德仁的住所。
從安德仁對安浩慶言聽計從的模樣,十三歲的他便知道,在這個家,他唯一需要討好的人是安浩慶。
十五年來,他樣樣拿第一,從學生時期課業第一,各項運動,語文競賽第一,到進入遠盛集團任職後,不論做哪個職位,工作績效都是第一,而且精通四國外語,俄語、英語、德語、日語。
他花了十五年的時間讓安浩慶相信,他這個第三代繼承人不只出類拔萃,還聽話順服。
現在的安浩慶幾乎疼他入骨。
在他二十五歲那年,安浩慶建議他與富洋建設的千金相親,相親過後,他主動回報安浩慶,說他願意與富洋建設千金先訂婚,滿三十歲再結婚,他要花五年時間在遠盛集團做出成績後成家。
安浩慶因為他的“乖順”表現,開心笑得合不攏嘴,至此,在安浩慶眼裡,只有他安東是寶,連生他的安德仁都要巴結他三分。
事實上,他根本不在乎娶哪個女人,娶誰對他來說都一樣,自從對母親和外祖父死後,他心裡就失去愛的力量,只有恨。
如果有女人能讓他拿來討好安浩慶的歡心,他很樂意配合。
安東看了眼電子鐘,現在五點六分,五點是下班時間,但在他的電子信箱裡還有一堆待籤的電子公文急件,他趕著籤批,希望能在五點半前離開公司。
戀愛果真讓人遠離理性。他不理性的給方安淇最優渥的待遇,單單五年的平面版權費,他給了六十萬。
他不只不理性,還非常瘋狂,才會在毫無計劃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