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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來打擊大範圍目標,火箭炮確實是大殺器。
十二日夜間,部署在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的八個火箭炮營對島上的數十處目標進行了數十次覆蓋式打擊。
毫無疑問,美日聯軍的指揮官肯定沒有料到會遭到如此猛烈的火力打擊。
原因很簡單,如果大陸當局打算用部署在東南沿海地區的遠端炮兵打擊美日聯軍,就應該在大半個月前動手,而不是等到第一陸戰師與第三步兵師在島上站穩腳跟,並且逆轉了戰局之後。
可以說,大陸高層在這個時候批准使用遠端火力,也確實讓人看不懂。
站在美國的立場上,在此之前,肯定有所擔心。不管怎麼說,美國介入臺海戰爭的理由是幫助臺灣抵抗汕一浸,而不是幫助臺灣反攻大陸,所以在武力使用!,毖判當局一直限制打擊大陸本土目標。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打擊臺島上的目標就等於打擊大陸本土目標。
事實上,這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按照國際法,雖然臺灣當局早在四十一年前就被趕出了聯合國,代表中國的是大陸政府,但是臺灣政權的合法性仍然得到數十咋小國家承認小即便這些國家都很有的甚至只是名義上的縣家。也就是說,臺灣政權仍然具有合法性,因此美國按照具有法律效力的同盟條約幫助臺灣抵抗入侵併沒違反國際法,不然也無法在安理會與聯合國大會上與大陸當局進行對抗。
關鍵就在這裡,美國不能把戰火燒上大陸,至少不能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這麼做。
受此影響,大陸當局在使用武力的時候也有很多顧忌。空軍就不說了,雙方都把戰鬥機部署在後方基地,而且雙方的作戰飛機都是在國際空域、或者戰區上投放彈藥,所以雙方都沒有拿空軍的作戰行動說事。
重點就在地面部隊上,特別是遠端炮兵。
美軍也有遠端火箭炮,而且這些火箭炮部署在與那國島之後,也能用射程高達數百公里的戰術彈道導彈打擊臺島上的軍事目標,但是美軍沒有這麼做,因為這會讓大陸獲得攻擊與那國島、以及沖繩島的充足理由。
同樣的。在美日聯軍參戰後,大陸當局也沒有讓部署在東南沿海地區的遠端炮兵打擊美日軍隊,只是讓其參與南方戰場上的戰鬥,繼續對付臺軍。不管怎麼說。在美日聯軍參戰之前。大陸軍隊的遠端炮兵就在打擊臺軍了。
問題是,如果大陸當局要堅持原則,就應該堅持到底,而不是半路改變注意。
說得直接一點,如果在八月份動用遠端炮兵對付登陸的日軍與美軍。很有可能擊潰美日聯軍。拖到九月中旬,等到美日聯軍在臺島上展開、並且改變了戰局之後再使用這種決勝力量來挽回敗局,確實讓人無法理解。
只能說,是政治決定戰爭,而不是戰爭決定政治。
這個晚上的炮擊對穩住新竹防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當天晚上,在薛華毅率領的四十三師師部到達新竹市之後,羅耀武將十五軍的指揮權移交給了少將師長。雖然要到幾天之後,薛華毅才會收到前線司令部的任命,成為十五軍的代軍長,但是從這個時候開始,他已經是十五軍的最高指揮官了。
按照陳必時的命令,羅耀武在當天夜間離開前線,返回大陸。
這個時候,葉振邦率領的九連殘餘官兵已經在湖口鄉與大部隊會合,然後按照羅耀武在指揮官位置上下達的最後一道命令,前往臺中苗栗縣進行整編。
當時,十五軍的傷員都在向苗栗縣轉移,補充的新兵也在苗栗縣集中。
因為九連撤出戰鬥前就已失去戰鬥力,四十五師的主力部隊又在北面阻擊美軍,所以葉振邦他們成為了全師第一支撤下去的連隊。
沒人認為他們不應該撤下去,因為在前面的戰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