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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希望國人民也沒啥娛樂活動,電影才剛剛起步,電視臺還不夠發展,肥皂剧都沒興盛起來,業餘除了吃炒飯還能做些啥?
當然是給他們看漫畫了!
在老美,漫畫可不是孩子才能看的專利。
除了子供向的,還有給成人和青少年看的漫畫,黑暗向的也有不少。
林毅想著戰爭剛過去,應該有不少人會沉迷那個時代發生的事吧?
嗯,就來出抗德神劇吧?
他信手拿過一張稿紙,將記憶中米國隊長的樣子回顧起來,刷刷畫了起來。
雖然林毅的畫工不咋地,但他現在也是創世神一枚,可以用神念將幻想出來的影像轉化成漫畫。
手中一支筆,隨我胡亂寫,林毅不知不覺就將腦海里史蒂夫·羅傑斯的形象,描繪了出來。
依舊是最早期的那個金髮兄貴的樣子,雖然有幾分潦草,但還算像那麼回事。
稍加潤色,再畫上星條旗的盾牌,基本也就成形了。
林毅正在望著自己的傑作發呆,身後卻傳來一聲驚嘆。
「這是羅傑斯隊長嗎?」
剛剛回來的尼克,被他這手神來之筆給震驚了。
萬沒想到這傢伙,竟然畫的一手好畫,還把記憶中的美隊給弄成了卡通形象。
你簡直太有才了!
跟著回來的杜根,也是驚住了。
和卡特一起瞻仰著林毅的畫,半天沒回過味來。
尤其是卡特,望著失蹤多日的前男友,壓抑了敘舊的感情,一下子止不住。
偷偷摸了一把眼淚,轉過身去緩了一陣,才回頭說:「你畫得太像了。能把這幅畫送給我嗎?」
「沒問題,女士。如果你不嫌棄我畫得不好!」
林毅當然沒意見,就當是給她一個念想好了。
畢竟史蒂夫要回來,可得等幾十年以後了。
卡特估計這輩子都得單身下去,跟前男友天涯思君不可忘。
「怎麼會?你這畫的不說就是羅傑斯本人,七成神似絕對有的。」
尼克弗瑞無限感慨地說道,也是高度讚賞。
這倒搞得林毅有些不好意思了,怎麼跟喊666的鹹魚差不多,我又不是來作秀的。
他放下紙筆,將畫好的羅傑斯拿給卡特,卻安慰她說:「我聽說斯塔克先生,要組織隊伍去打撈羅傑斯隊長。他相信隊長應該還活著,所以你也不要放棄希望!」
沒想到林毅也知道她和羅傑斯的事,卡特倒是有些害羞了。
忙點了點頭,拿好畫說:「謝謝,我沒事了!」
「兄弟,你有這個手藝,以前到底是幹什麼的?」
杜根忍不住插嘴,給林毅遞來一根雪茄問他。
「說出來,不怕你們笑話。我曾經,想當一個漫畫家!」
林毅接過雪茄,笑呵呵開始胡扯了。
他得把這幾個人忽悠瘸了,讓他們相信自己,並跟著自己一起去搞漫畫公司。
名字都想好了,就叫驚奇漫畫公司,主打作品就是二戰題材的《米國隊長》。
林毅的自我介紹,顯然激發了尼克的靈感,他似乎意識到了什麼。
「不如,我們就開一家漫畫公司好了。反正這年頭也沒什麼人買漫畫,那都是小孩子看的,平常也不會有什麼人。」
「對,漫畫誰會看啊?肯定不用操心,掛個名就成了。」
「反正我們也沒事幹,裝裝樣子罷了。」
尼克越說越來勁,還要林毅負責主筆,自己去給他註冊商標,搞定版權啥的,還問他打算用個什麼筆名?
「嗯,就叫stan lee吧?我在東方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