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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思想,無需刻意,很自然就會在字裡行間帶入進去,然後被讀者發現並理解。所以很多女讀者喜歡這話本,覺得在裡面找到了想要成為的自己。

當然,這也多虧了這個朝代的風氣算是相對開放一些的,有男尊女卑,但不至於要求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孫娘可以在外拋頭露面經營商鋪就是很好的證明。

話本被很多人喜歡,自然就有了催更。孫娘更是走在了催更第一線,恨不得把聞鳴玉黏在桌子前,一直寫。

聞鳴玉說卡文,孫娘就給他講些鄰裡八卦,讓他轉換心情,順便看有沒有機會激發點靈感出來。

靈感沒有,但聞鳴玉成了瓜田裡撒歡奔跑的一隻猹,瓜很甜,吃得很快樂。

聞鳴玉沒交出稿,孫娘幽幽說:「玉娘,你知道有多少人想知道你的身份和住址嗎?再這麼下去,怨氣太深,我怕她們會半夜提刀來見你。」

聞鳴玉吃了個糖糕,咔嚓一聲脆響,差點被嚇得噎住,連忙說:「我這就去寫!」

幸好,他剛才吃東西吃出了靈感,再給他一天,就能寫完結局了。

但誰都沒想到,就是這時,出現了變故。

隨著時間一日日過去,穆湛的臉色黑得已經能滴出墨來。

下面的人膽戰心驚的同時,也忍不住討論,究竟是誰把聞公子擄走的,他們明明都搜得這麼仔細了,怎麼就是找不到人,難道已經出了邊境跑到國外去了?那可就難找了哇。

穆湛當然也在想,只是找個人,怎麼這麼難。聞鳴玉藏得那麼嚴實,就這麼不想被他找到嗎?

因為心煩躁鬱,穆湛已經多日沒有睡好,眼底泛青沉著臉,再加上週身恐怖的氣場,簡直就是地獄裡爬出來的修羅惡鬼。

終於,有人提出了新的想法。

既然那麼多人去找都找不到,為什麼不試試不是人的辦法呢?

他的意思是,狗的鼻子靈敏,擅長透過氣味找到人或物。

因為不知道有沒有用,這話當然是不敢直接跟聖上說的,怕不成功會被怪罪遷怒。

提出者跑去跟魏英武和溫長闌說了。

溫長闌思索一會,覺得可行。

魏英武也點頭,接下來要做的自然是要挑選一些可靠的狗,畢竟這是找人的重點。

這事稟告上去,得了聖上的首肯,便有了此次行動。

穆湛也一起去了。

三喜拿了聞鳴玉的衣裳,給狗聞。

正是準備出發的時候,一隻敏捷的黑影突然竄了出來。

是魏英武養的哈士奇。

三喜還以為這隻也是參與找人的狗,也拿衣服過去給他聞。

魏英武捂住額頭,似乎感覺沒臉見人,低聲說:「它不是,它不行……」

這話說得,哈士奇就不依了,衝著魏英武汪汪狂吠,氣勢十足。

你說誰不行?信不信本大爺咬洗你?!

魏英武說:「我們不是玩,是有重要的事情做,你自己去玩。」

哈士奇不管不管,一臉「我彷彿聽到有人在說我帥」的表情,興奮地擠入行動行列。別人不給它衣裳聞,它就自己去搶,甚至差點把衣服咬爛。

它沒心沒肺彷彿在玩鬧,其他人卻嚇得心臟都要罷工了。

不為別的,就因為穆湛坐在馬上,正居高臨下看著這隻哈士奇,眼神越來越冷。

誰不知道聖上對聞公子的重視。這傻狗簡直是在聖上的底線邊緣瘋狂跳舞。

在場的人都怕下一秒聖上下令殺狗,更怕聖上太生氣,他們也要遭殃。

但很神奇的是,穆湛竟然沒有下令殺狗,而是說:「找不到人,就把你剁了做成狗肉煲,給這裡所有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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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蜂盛世獨寵:一品仙妃,很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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