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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歌坐在對面,靜靜地看著他。
白千鶴並不知道他曾經離死亡無比接近過,他照例罵完朝廷廢物,回頭對李朝歌說:「妹子,我看你投緣,不如交個朋友。你叫什麼名字?」
李朝歌和閨閣女子不同,並沒有閨名不能洩露給丈夫之外的人之類忌諱,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現在時機未到,她多少要避諱些:「現在還不能說。」
白千鶴挑眉,識趣地沒有再問下去。他忽然湊近了,問起另一個感興趣的問題:「妹子,那隻黑色的怪物,你真把它殺了?」
「沒殺。」李朝歌說,「妖物也是命,沒作孽前不能殺。我只是把它打成重傷,回去養一養,應該還能活。只不過,以後它只能當狗了。」
白千鶴倒抽一口涼氣。簡簡單單一句話,蘊含的資訊量非常可怕。他自認闖蕩江湖,見多識廣,可是見了那隻黑狗妖還是嚇得腿軟。而面前這位看起來美麗無害的小姑娘,竟然能將其打成重傷。
真人不露相,會咬人的狗不叫,古人誠不欺我。
其實後面白千鶴冷靜下來,也想通關節了。那隻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堅硬,刀槍不入,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暈。她能射傷怪物,自然也能殺了它。
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傷得了妖怪,那個時候白千鶴就該想到,李朝歌不是尋常人。
隱居深山,不通世事,容貌美麗,年紀也小的驚人。這多半,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
如今天下百花齊放,道佛盛行,有修習武功強身健體的,也有修仙問道追求長生的,總體而言,大家互不干涉,道凡不交,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畫好地盤,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白千鶴以前也對尼姑道士敬而遠之,但是這位小姑娘是個例外。
白千鶴看人的本事多少還有,他總覺得面前這位是個人物,而且,他看不透此人。如此,他更好奇了。
白千鶴含笑打量李朝歌,吊兒郎當問:「小妹妹,接下來你打算去哪裡?」
李朝歌吃飯速度極快,說話的功夫,她已經吃的差不多了。她將筷子並排放在桌上,用帕子擦乾淨嘴,才說:「東都。」
「呦,洛陽啊!」白千鶴注意到李朝歌的動作,唇邊的笑意越發意味深長,「洛陽離劍南可不近。小妹妹一個人,敢上路嗎?」
「有什麼不敢。」李朝歌說著站起來,握著劍對白千鶴抱拳,說,「你請我一頓飯,我也放你一條生路。告辭。」
白千鶴不由挑眉,放他一條生路?小姑娘好大的口氣!白千鶴縱橫江湖數十年,江南首富的金庫摸過,大理寺的牢獄探過,皇家禁苑也進過幾次。便是皇家第一高手,也不敢在白千鶴面前說這種話。
白千鶴沒有說話,含笑看著李朝歌離開。她明明才十五六歲,可是絲毫沒有這個年紀的少女的活潑,抱著劍走在街上,很快就消失不見了。白千鶴摸了摸下巴,頗覺有趣。
不知為何,他總覺得要不了多久,他們就會再見面。
事實確實如此。李朝歌走出南林鎮後,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她總不能走著去洛陽,可如果置辦坐騎,她又沒錢。
李朝歌已經太多年沒有操心過錢財了,以致於剛才她都沒想到,趕路也是要花錢的。
李朝歌苦惱了一會,一抬頭,看到鎮子門口貼著一張通緝令,通緝江洋大盜白千鶴,賞金一萬錢。
最下面蓋著大理寺的章。
李朝歌想了想,覺得可以。雖然前世鎮妖司和大理寺一直是競爭關係,可是偶爾掙一掙對家的錢,也不算自降身價。
李朝歌很快拿定主意,愉快地回去捉通緝犯。白千鶴在酒樓上自飲自酌,一杯酒都沒有喝完,就發現李朝歌去而復返。
白千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