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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了,留她一個人原地發呆。
她知道自己搞砸了兩人之間的關係,但又覺得委屈。她看著他的背影,突然想啊,原來他正常走起路來這麼快。剛剛能被她追上,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回到公交車站,施念感覺胸口像是塞了一大團乾燥的棉花,每次呼吸,都能帶起噼裡啪啦的靜電。於是她乾脆減少呼吸的次數,然後又覺得胸悶。
回到家,池小萍打來電話說今晚加班,讓她自己吃飯。
施念燒了一大壺熱水打算泡麵。等水燒開時,她翻出那件有印子的新羽絨服。
她接了一大盆涼水,用刷子蘸著牙膏和肥皂的混合液,仔細地重新去搓那塊洇跡。
搓啊搓,有幾次她眼花,以為乾淨了。拎著濕噠噠的羽絨服站起來,湊到燈光下,發現還是有,只是很淺。於是又坐回板凳上搓。邊搓邊用手背擦眼淚,泡沫進眼睛裡,刺激她流出更多的眼淚。
文斯斯說的沒錯,她是個很典型的處女座,有強迫症,追求完美,並且喜歡和自己較勁。
嗯,這是一個非常中肯中性的評價。
她不覺得這有什麼錯,比起這世界上千人百態,人類擁有的坑蒙拐騙的種種惡習,她不認為自己這性格礙到了誰的什麼事。
她只是不喜歡看到自己在意的人或事有瑕疵。一旦有了,她就會藏起來。
頭花、施學進、羽絨服……還有她自己,她覺得自己的喜歡之於鬱謀,大概就像這車蹬印之於這件羽絨服吧。
不管他怎麼想她,她是覺得他很好的。
不對,不是很好,是超級好。好的很遙遠,不是她可以觸及的高度。
他應該在大禮堂的臺子上,意氣風發地介紹學習經驗,而不是站在小巷子裡問她:你是不是喜歡我?
想到這裡,她把刷子扔到一邊,換上自己的手搓。
最後她發現,手掌心連線手腕的那塊面板好像是破了。所以自欺欺人的人是誰呢。
鬱謀渾渾噩噩地回到家,坐在爺爺家自己的臥室小屋裡。
他拉開抽屜。那裡躺著一本初中的語文書。他從舊家來這裡沒帶什麼,這書算是其中之一。
是他當時借給她的書。
她那時總是「不經意」地在他們班門口轉悠。她不像是丟三落四的人,卻總來借書,借練習冊。
書翻開第一頁,印刷字下面是他手寫的自己的名字:
鬱 謀
而這兩個字的旁邊,是一片他用鉛筆斜著輕輕拓印的痕跡。
被拓印出來的白色凹痕,顯示的是被女孩子寫過又仔細擦掉的幾個字:
鬱謀 鬱謀
可以看出來,她曾在這書上,用鉛筆學著他的筆跡寫了兩遍他的名字。對,就像她無意識地寫「昌纓」那樣,他覺得她這個習慣倒是一直沒變。所以根本不怪他會「誤會」什麼的啊。
她不是用她自己的字型寫,而是學他的字型寫他的名字。
鬱的偏旁「阝」,她好像覺得自己模仿的並不滿意,還在邊上單獨寫了一遍。
他都能想到那種場景。她借來他的書,看到他的名字,小心翼翼拿起鉛筆學。意識到這樣不好後,又使勁用橡皮擦掉。
以為他不會發現。
可他必定會發現,因為他從不借給別人書。而他借給她書,本身就是期冀著能夠因此收穫一些她留下的痕跡。
所以當書還回來時,他非常仔細地翻遍每一頁,甚至有點氣惱她這般禮貌和小心,沒有在他書上留下一筆一劃。最後在扉頁上發現這被擦掉的字跡。
發現時,少年彷彿覺得她扶著他的手指貼了上來。
鬱謀現在腦子很亂。他感覺自己身體輕飄飄的。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