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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頁(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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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蕾絲瞪大眼睛。

臉龐貼著臉龐,從她臉上傳來的溫度,溫溫暖暖的;她的肌膚香香的,軟軟的;她瞪大眼睛的表情呆呆的,但就很可愛。他牙齒輕輕咬著她嘴唇,口中含糊的喊著她,「格蕾絲,格蕾絲!你有時候笨笨的。可這樣好像也不錯,你看不懂別人的暗示,這樣,你就不會離開我。」

「你也太自信了吧?」

他自信又得意,「那是因為,我才是最瞭解你的人,沒人能比我更適合你。我也不會跟你吵架,跟你吵架你準會把我趕走,我才不要離開你!」

她大笑,「你怎麼知道?」

「我就是知道。」

「我覺得我們可能沒法吵架,我要是真的很生氣,會直接揍你。」她捏著拳頭,輕輕捶了幾下他手臂。

他裝模作樣的呼痛。

「我們永遠都不會吵架的,我一點都不喜歡吵架。」誰喜歡吵架呢?一點也不喜歡好嗎!格蕾絲只是讓他滾去客臥,就能把他嚇得半死。再說,他也不會生她的氣,格蕾絲的優點太顯著了,她就是看不懂,這就是說,只是獻殷勤什麼的,她根本都不會放在心上。那個伊恩可真笨!

他心裡自鳴得意起來,覺得自己真的是一個聰明的崽。這說明瞭智商不代表情商,再說,他可是從小就認識格蕾絲了!

「嗯,我們不吵架,你要是惹我生氣了,我就狠狠罵你!把你罵哭!你不許還口!」

「根本就不會出現你很生我的氣這種事情好嗎?我還不至於笨到惹你生氣。」

「你不笨嗎?」

他馬上態度很好的承認,「有時候我也挺笨的。」

這麼乖巧,她也就不計較他之前說的話了。「好睏,睡覺。」打了個呵欠。

湯姆吃醋了,這個格蕾絲是懂的。妒忌心就是獨佔欲,是個人都有,不足為奇。他說的沒錯,她跟伊恩還會有至少3年的時間在一起上課、做實驗,而她和湯姆一年能有6個月每天見面都算很長時間了,於是情況奇怪的就會變成她和伊恩「在一起度過」的時間遠遠超過和湯姆「在一起度過」的時間。

所以有個問題不得不又冒了出來:他倆要如何協調見面時間太少這個問題?

湯姆在洛杉磯待了三週多,11月的最後一週,飛去了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薩德伯裡,開拍《凜冬邊緣》。

既然他不喜歡伊恩,格蕾絲也就儘量避擴音到伊恩,這不是什麼大事,順著他一點,既不損害她的自尊自我,又能讓他高興,何樂而不為呢。

她自覺完美的解決了這個問題,沒有跟他爭吵,還順便讓他正確認識到她可以隨便收拾他,心裡也挺美的,覺得自己超棒的!

人類的妒忌心很重,妒忌是文學藝術作品中永恆的主題之一,也因此引發了無數血案,隨便看看社會新聞,到處都是因為妒忌引發的刑事案件。男人要「面子」,這是虛榮心,也是保證自己的權益的最強烈的手段。

她不想用這個來考驗湯姆,沒必要,別閒得沒事找事。

湯姆鼻子上的傷痕差不多全好了,傷口癒合後很快結痂,塗了藥膏,沒有留下明顯的疤痕。他臉上還有青春痘,還在扮演16歲高中男生,或是別人兒子。

洛杉磯冬天也就是穿一件毛衣或是稍微厚一點的外套,用不著厚外套,湯姆沒帶什麼厚實的衣服過去,只在洛杉磯買了兩件輕薄羽絨服,準備到了安大略再買厚外套,還有法蘭絨襯衫、厚襪子什麼的。

他沒找到自己的毛線帽,於是拿了格蕾絲的黑白雪花圖案的毛線帽,戴著也很不錯,帽子遮住他的捲髮,露出孩子氣的臉龐。

「放假了就過來看我。」他殷切叮囑。

格蕾絲點頭,「好。」

他滿意的笑了,「你有羽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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