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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姿承諾很快就把顧若接走,但是一年沒有來,兩年也沒有來……
顧若會走路了,會說話了,會脆生生地叫孤兒院的工作人員叔叔阿姨了,張姿還是沒有來。
所有人都以為顧若的母親永遠不會來了,於是他們對顧若的關心日漸敷衍,不到三年,已經再沒有什麼特殊的照料。
反正她母親給的錢多,孤兒院裡多她一個不多,少她一個不少。
而顧若的記憶裡,當然也沒有對母親的印象。她只隱隱約約記得偶爾聽工作人員提起過兩次,說她母親是個很漂亮的女人。
顧若的內心毫無波動,只當聽他們聊一個不相干的陌生女人。
孤兒院的小孩很多,健康的、殘疾的,各種各樣,但照顧他們的工作人員數量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這些孩子們之間有他們自己的社會、階級,以及規則。
有社會人士來獻愛心的時候,就是溫良恭儉讓。
平常時候,這個規則叫做:個子高的優先、拳頭硬的優先、力氣大的優先。
好吃的、好玩的、想要的,全都靠搶,搶到了得二十四小時不睡覺守著,否則第二天,自己心愛的,說不定就到了誰的手裡,又或者被一群人毀壞得粉碎。
顧若五歲時,因為長相漂亮乖巧,被選中去接受愛心捐贈,梳著羊角辮,穿著新的碎花裙,還在電視臺跟拍時,從一個阿姨手中得到了一個兔子模樣的布偶娃娃。
顧若從沒穿過這麼好的衣服,也沒擁有過這麼好看的娃娃,她愛不釋手地抱在懷裡睡覺,第二天一早,新衣服沒了,娃娃也沒了。
顧若在垃圾桶裡找到了她新衣服的碎花破布,在樓下的泥巴溝裡看到了她的兔子娃娃。
那娃娃靜靜地躺在那兒,再不是可愛的模樣。
它的耳朵早不知被誰揪掉了,巨大的裂縫裡露出填充棉,沾著泥汙,黑黑白白的一團,看起來很像被汙染的腦漿。
它的肚子被人扯開,同樣露出填充棉,髒兮兮的,就像淌出來的內臟。
它的身上被人用紅的黑的筆畫得看不出原來的顏色,顧若能想像到那些人一邊畫一邊笑嘻嘻的模樣。
顧若靜靜地看著它,卻沒有哭。
因為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不能哭,哪怕掉下一滴淚來,都只會讓那些躲在暗處的人更高興。
那時顧若才五歲,就已經懂得了這個道理。
……
姜新染依偎在顧若懷裡安靜地聽著,才講了這麼一件小事,姜新染就已經覺得鼻子又酸又堵,她很想保護顧若,可她又什麼都做不了,她的眼裡淚花盈盈,抬頭去看顧若時,這人表情平靜,甚至還笑了一下。
「好久沒回憶過這些事,我都以為自己忘了。」
姜新染心中酸澀,「顧若,你不想說就算了。」
「還是說完吧。」顧若低頭,親了親她的額角,笑道:「給你一個交代,也給我自己一個交代。」
於是姜新染只好強忍著淚水,繼續聽。
……
顧若很聰明,六七歲時,已經善於觀察,她經常看院裡的小孩打架,沒事的時候就琢磨,怎麼打別人才能一擊致命,讓他們一次就害怕,從此對她聞風喪膽。
到了九歲,打架和捱揍對顧若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她也從嬰幼兒時期最讓工作人員喜歡的孩子,變成了整個孤兒院裡最野性難馴、讓人頭疼的孩子。
顧若搶她能搶到的一切,玩具、食物、新衣服。她其實不在意也不喜歡這些東西,可她看到那些人小心翼翼地用餘光盯著她,眼裡暗含憎恨,還有畏懼,她就說不出的愉快,得意地笑,罵他們是廢物。
就這樣一直到了十二歲,顧若以為這種日子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