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底氣(第1/2 頁)
渾身正義凜然的吳睿江,站在堂上倔強的不願下跪。 尤其看到汪祺堂而皇之坐在堂側,懶洋洋的以手肘撐在椅子把手上,手指支著下巴挑釁的帶著一抹譏笑不鹹不淡的望著他,似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吳睿江向來周正威儀的臉也露出裂痕,冷哼一聲,“我吳睿江行的端坐的正,沒有殺害任秀秀,我不服,兇器明明是在汪祺屋中發現的,為何把我緝拿歸案。” “他。”無人敢提及的事情,吳睿江不知是破罐子破摔,還是太過義憤,伸手指著汪祺的鼻子,面色逐漸猙獰,“兇器是在汪祺房中發現,他也被貶為庶人,為何上堂不跪?” “因為汪祺狀告你殺害任秀秀栽贓於他,是以,汪祺出現在堂上的身份是苦主而非嫌疑人。”管知縣不在乎多解釋一遍,“另外,他為本案提供了不少有用的線索,有功,朝廷對於有立功表現的百姓向來有嘉獎,汪祺身體不適,咳血了,因此本縣特許他坐著回話。” 特許,有因有果,那自然沒得挑錯。 但吳睿江還不願下跪,“我沒罪。” 不下跪的行為,往小了說挑戰了知縣的權威,往大了說是在挑戰南離國法。 公堂上,不願意下跪的人也有,對付這種人,不用管知縣下令,已有兩個衙役拿著棍子上前,一左一右的對著鐵骨錚錚的後膝蓋窩左一棍右一棍的砸去。 哪怕吳睿江曾是御林軍,在棍子的擊打下,雖沒立刻跪下,也被打得往前晃動。 十多棍打下來,後膝蓋窩也出了血,饒是鐵漢,最終還是噗通一聲跪在了地上。 陳鳶緊咬著唇,她果然還是不習慣古代動不動就上刑的審案手段。 汪祺一偏頭,看到被她咬得煞白的下唇,一絲冷芒滑過陰鷙的黑眸。 即便跪在了地上,吳睿江的脊背也不願屈服,“我不服,我沒罪。” 願意認罪的殺人兇手管知縣也見得少,所以對於吳睿江的抵死不認,並不意外。 若不是陳鳶提供的提取指紋之法給了管知縣底氣,他或許也會因為汪祺的傳言,和吳睿江寧死不屈的錚錚鐵漢形象,懷疑是不是自己抓錯了人。 不,他壓根就不會想到本案會牽扯到吳睿江。 所以,吳睿江才敢如此自信,在堂上還演給大家看,真是……不知死活。 “誰有罪,誰無罪,看過證據便知了。”誰也不願意被人糊弄,尤其管知縣更不喜歡被人當作傻瓜欺騙,“任秀秀死後是曾仵作、葛縣尉驗屍。” 葛縣尉原本就是旁聽,坐在公堂一側,被唸到名字,走到公堂正中。 曾仵作也從衙役後面走到了公堂中間。 葛縣尉有官身,仵作是公人,都不用下跪回話,兩人一齊作揖,“知縣大人!” “把驗屍情況說說。” “是!” “女屍於六月初一夜間被發現,仰躺在都民村後山進村唯一小道邊,衣衫不整,致命傷於心口處刀傷,下……”葛縣尉將驗屍格目仔細的說了一遍。 隨著葛縣尉的回稟,堂外百姓也聽得異常仔細。 “既然殺死任秀秀的兇器是在汪祺家茅廁房樑上發現的,他的嫌疑最大吧。” “也不能這麼說,萬一兇手殺了人,把兇器藏你家院子裡怎麼辦?” “對哦,那怎麼辦?” “按照以前我來縣衙看大人審案的經驗來說,確定兇器來歷,看看兇器是在哪裡買的,誰買的,基本上也能確定兇手身份了。” 討論到此處,正好聽到去都民村調查的於全回稟,“本案的單刃短刀屬於汪祺。” 有百姓驚訝道,“哦豁,短刀都屬於汪祺,他怎麼證明自己無罪的?” 似是得到了鼓勵,都民村村民不忿道,“都這樣了,汪祺還能無罪?他的刀殺死了任秀秀,還是以那樣屈辱的死法死去,不是汪祺殺的,還能是誰殺的!” 別村的人可不知道汪祺的傳說,自是無法感同身受都民村人的心情,評價尚算中立,“萬一有人到你家偷了刀,出去殺人,再把刀偷偷還回來,這種情況也是有的。” “這種情況是有,但怎麼證明呢?除非有人親眼看到了。” “誰看到吳睿江去汪祺家偷了刀麼?” “難不成那刀還能開口替自己主人洗刷冤屈不成?” “肅靜!”管知縣拍了拍驚堂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