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我全都要(第1/2 頁)
“老大,老大!” 不一會,部落中蹄聲隆隆。 哥布強騎著野豬呼哧呼哧跑了過來。 狂奔的野豬一個急停,滑了數米才停了下來。 哥布強連忙跳下了豬背跑了過來。 “老大,你叫我?” 哥布強一個滑跪。 足足滑了數米才跪拜在了李蒙腳下。 “騎槍使用的如何了?” 李蒙一直在思考如何有效使用哥布林野豬騎兵。 從剛開始的弩騎兵路線一直到現在槍騎兵。 配備的武器也進行了多次試驗。 弩與投矛適合狩獵大型生物。 弩可以遠攻,投矛則可以短距離投擲。 在速度的加持下,投矛的威力極大。 但考慮到騎兵的主要作用是用來衝陣的。 配備騎槍就很重要了。 因此李蒙設計了一款哥布林專用騎槍。 槍頭設計成了圓柱短槍結構。 槍尖很短,只有不到十厘米。 槍頭後則是圓柱結構。 這能有效避免騎槍戳的太深拔不出來。 被擊中的目標只會被擊飛,而不會貫穿身體。 這也避免了騎槍成為一次性的武器。 在弩騎與槍騎之間,李蒙選擇全都要。 只是把哥布林野豬騎兵分為了兩大類。 一類是大哥布林野豬騎兵,全能類。 配備的武器有弩,投矛,騎槍,長刀。 野豬背上有足夠大的空間,四種武器都能攜帶。 哪怕是騎槍也有很好的擺放位置。 一端放在野豬的獠牙上,一端則掛靠在腿上的掛鉤上。 需要使用騎槍時順手就能拿起來,非常的方便。 只有大哥布林才有足夠的力量使用騎槍。 第二類則是哥布林野豬騎兵。 騎兵只是普通的哥布林。 不配備騎槍,只配備弩,投矛,長刀。 是遠攻與支援型騎兵種。 負責在大哥布林野豬騎兵身後協助衝陣。 哥布格訕訕一笑,點了點頭。 “能戳中木頭人了,但是老大,騎槍的衝擊力太大了,手臂很疼很疼!” “疼就對了,多練練就不疼了!” 對於哥布林野豬騎兵的發展李蒙是非常上心的。 因此對哥布林野豬騎兵有著嚴格的要求。 能成為騎兵的都是普通哥布林中的佼佼者。 膽小的哥布林在還未長大前就會被淘汰。 在很小的時候哥布林就會開始學習使用各種武器。 也會有目的的鍛鍊手臂的力量。 按理說李蒙的後裔子嗣才是最佳的騎兵人選。 強大的力量才能更好的使用騎槍。 但李蒙後裔子嗣從哥布林到哥布林戰士的過渡期太短。 只有不到一年的週期。 一旦進化為了哥布林戰士,就不適合騎乘野豬了。 對哥布林戰士而言,野豬的塊頭就顯得有些小了。 哥布強哭喪著一張臉。 “老大,我會讓小弟們多多練習的。” 騎野豬很有趣,但騎野豬練習騎槍太累啦! “很好,集結你的野豬騎兵吧,你們很快將會迎來第一次戰鬥!” 哥布強臉色一愣。 隨即面露狂喜之色。 “太好啦,老大,我們要去幹蜥蜴人嗎?” 上次沒有和老大一起去北方沼澤地,哥布強一直很在意。 今天它終於能夠和老大一起幹仗了。 “北方沼澤地的蜥蜴人是自己人,這次的目標是東方森林中的豬人族!” 哥布強使勁的點著頭。 它才不在乎敵人是誰呢。 只要能和老大一起幹仗就成。 哥布強連忙起身屁顛屁顛的向野豬跑去。 又翻身騎上了野豬。 “老大,我這就去召集小弟們!” 哥布強一扯韁繩,野豬原地掉頭呼哧呼哧的跑向了森林深處。 哥布強的小弟們並沒有全部待在部落中。 大部分都在外狩獵。 在食物供應上各個狩獵隊基本都是自己負責。 自己負責自己血脈後裔的食物。 每支狩獵隊上繳那一部分獵物則負責供養留守部落的哥布林。 在之後的幾天中李蒙只做了一件事。 那就是挑選狩獵隊組建軍隊向豬人族進軍。 --- 半個月後,下午。 王座穴居中喧囂一片。 在木屋內,一群上位哥布林圍著沙盤而站。 在一眾哥布林中,哥布林戰士佔據大多數。 它們所站的位置距離李蒙最近。 而大哥布林在站在了最遠的地方。 “我們的目標是這裡!” 在沙盤前,李蒙手持棍棒指向了豬人族部落所在的位置。 “這裡是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