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是,也不是(第1/2 頁)
林秀蘭是參加工作三年以後才和李洪斌結婚,當時李洪斌已經入黨,還被提拔擔任巖縣公安局刑警隊長。
李洪斌少年時一起廝混過的幾位頭目後來都被打擊,搶劫,偷盜都有,最輕的判了三年,最重的無期!
所以小姑父一直說大哥一巴掌把他給救了。
林家五兄妹的成長,都離不開林建國無意中建立起來的人脈,但是和林家良好的家風傳承關係密切。林晨的爺爺就叫林家良!巧了吧?
林家是下山大隊,後來的下山村最早富起來的家庭。
也是目前下山村,乃至整個下山鎮發展得最好的一家人。他們家所有成員在各行各業都做出了名堂,取得了很不錯的成績。
“林晨家也有錢嗎?”吳曉莉突然插話問道?
“有啊,不過姑父林國棟是公務員,所以他的股份只限於家族內部分配時才具有效力,他不能參與決策和運營。
他家其他的股份大伯替他掌握多少我不知道,光他家五兄妹,每人在我爸的茶葉公司就有5%的原始股份。
我家茶葉公司估值不低於10億,也就是說姑父林國棟再少也有5000萬身家。
而且這些股份都是姑父林國棟已經向組織報備過,經過核實記錄過的,是合法的家庭財產和合法收入入股親友創業積累形成的合法收益,和現在姑父職業無關。
現在姑父遵循迴避原則,不會涉及家族企業經營。只分紅,然後繼續投入。
一般交完稅後,就沒見過他們拿錢走,都是投入公司作為林晨三姊妹的入股。
現在林晨和方方圓圓也是我爸公司的股東,他和兩位寶貝合起來的股份也有差不多一個小目標了。
林晨比我的股份都多!我的股份是爸爸媽媽給的壓歲錢,他的是他爸媽的多年的盈利積累,根本沒辦法比。林晨他也是小富豪。哈哈!
“你是說大伯很早就開始把各種投資分配給兄弟姐妹們了?”吳姐姐感興趣地問道?
“也是,也不是。”劉承榮說。
“怎麼說?是,還是不是?”
“應該說,一開始不是,後來買大貨車的時候不是三家合力才湊夠一臺新東風嗎?
那三家是指:大伯自己,黃家彬夫妻,還有就是外公外婆帶著四個弟弟妹妹養豬賺的錢。
林建國就按那次的金額計算好各自的比例,在他的投資裡計算原始股份,無論後來做任何投資,都會按比例分給兄弟姐妹和外公外婆相應的股份,他們家只分紅,不退股。
大伯那裡有賬本,誰都不可以吃虧,就是大伯的原則。
大伯的賬本是經過註冊會計師稽核過的,他們家每年的家庭會議都有會計師和律師出示會計報表。大伯這件事已經做了二十幾年了。
具體的分配,我們不知道,但是五兄妹和外公外婆是一定有簽字確認的檔案,大伯這件事做到了公平公正。
原始股裡,大伯佔大頭。所以現在家庭支出方面,大伯也全部不用弟弟妹妹拿錢,他會安排好。劉承榮說。
“是林家一家如此嗎?”吳姐姐又問?
“也不是,我們是客家人,在歷史上,客家先民就有這樣的傳統,但是能做到大伯這樣認真的比較少,因為清官難斷家務事!各種家庭有各種情況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客家人比較常見的是分家儀式,經過分家儀式後,家庭成員間就各自對自己負責。
沒有分家,就是當家老大統一分配。要求老大要一碗水端平。那就很見當家老大的心性和為人了,這方面。大伯做得很出色!我們村沒有人不佩服!
“是啊,大伯文化程度不高,但是他用你說的客家人的傳統分配方式,很好地團結了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