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永夜之城(火元素精靈)(第1/2 頁)
曾經的日不落帝國首都地下居然有一座“永夜之城”,這著實有些諷刺。
但想想倫敦不久前才摘掉“霧都”的帽子……
“18年前的毒霧事件和夜城有關嗎?”受到父母職業影響的佩妮無法忽視這個巧合。
“1952年的倫敦煙霧事件嗎?那時候確實有一些怪物趁著大霧掩護跑了出去,但很快就被巫師遣送回來,因為它們的肉質都被汙染了,害得暴食惡魔吐了好幾天酸水,導致整個夜城都瀰漫著……”
不小心回想起當時場景的客人紛紛抱住最近的垃圾桶大吐特吐。
店內喇叭無視這些賴在店裡不肯出去的膽小鬼,專心為本店的VIp客人答疑。
VIp這個說法還是佩妮先提出來的,她覺得自己點了那麼多菜,應該享有不一樣的待遇。這點也被店主採納了。
其他客人不由懷疑店主和新來的客人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關係,但他們不敢問,怕被店主扔出去送死。
夜城自成立之初就是強者為尊的地方,有的強者為了庇護親友特意留在夜城開店,他們罩著的店相對比較安全,但不是絕對安全,因為暴食惡魔的力量源於人類,受到人類無盡食慾驅使的它永遠不會得到滿足,所以夜城的居民只能想辦法增加新的規則。
增加新規則的辦法有兩種,一種就是在沒有任何規則保護的地方,也就是所謂的無規則格鬥場——即夜城的街道——互相廝殺,最後的勝利者可以制定自己的規則。
但夜城的規則越多,暴食惡魔受到的限制反而越少,每天開飯要求的食物數量越來越多,甚至提出了用純潔的人類靈魂交換離開的方法。
能夠進入夜城的人不是有罪,就是和夜城存在某種關聯,真正純潔的靈魂早就被教會藏起來了,所以他們只能想方設法引誘普通人,用數量彌補質量,結果就是被異端審判所盯上,三天兩頭跑來大火焚城。
太陽是夜城的剋星,只有店主和店裡的客人能夠免受太陽之火的炙烤。那之後,無規則格鬥場就成了必死之地,誰也不知道啥時候就會被路過的太陽騎士收割。但暴食惡魔要吃飯,而食材就在各家店裡……
於是,新的規則誕生了,客人可以挑戰店主,贏了開店,輸了當菜。所以第二種增加新規則的辦法就是下克上——幹掉店主,自己上位。
事關自身性命,店主自然十分慎重。所以店裡的規則越來越傾向於保護自己以免被刺,反倒讓店主和客人之間的關係緊張起來。
“為什麼沒有店主定個規則讓人離開?”佩妮聽得雲裡霧裡,她想不通,既然有路進來,那肯定有路出去,為什麼大家不出去找路,非要躲在店裡等死。
“你是完全沒聽……”
等等,這小鬼說得好像有點道理,勝者可以離開,或者留下開店,但規則沒說勝者不能帶其他人離開……
為什麼大家預設……
是他們被洗腦了還是另有隱情?
“恭喜客人觸發了隱藏規則【離開】,只要達成店長的願望,就能讓店長送你離開。當然,如果客人喜歡開店,也可以留下。【店鋪系統】竭誠為您服務。”
“這個離開保‘安全’嗎?”“所有店鋪都這樣嗎?”“你以前怎麼沒說?”
“我是最初的規則,我一直都在這裡,但只有一心想救所有人的傢伙才能觸發這條規則,你們只顧自己,從來不關心別人死活,像你們這種垃圾,活該在夜城腐爛到死。”
最初的規則,也就是封印暴食惡魔的“人”留下的規則。
西弗勒斯回憶了一下家裡書架上的魔法史書,似乎沒有哪個巫師能夠做到這點。如果是教會成員,沒道理不做得更徹底一些。加上這家餐廳對佩妮自帶好感,答案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