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η魔,~香~!(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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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1842年,大清國在鴉片戰爭戰敗後,分階段割讓和租借香港土地予英國,英國開始統治及發展香港,香港從荒蕪、地瘠山多且缺乏天然資源的小漁村,發展成轉口港,成為歐洲各國商船向中國交易鴉片、紡紗及其他商品的樞紐,而且未受末亂局影響。
日軍侵佔香港(1941年12月26日)
1938年10月日軍佔領廣州後,香港成為孤島。英國認為香港已無法防守,曾準備撤出。因此,香港的防務十分薄弱,且把防守的重點放在了海面上。
1941年12月8日凌晨,日軍主力在炮兵、空軍、海軍的配合下,向香港發起了猛烈進攻。空軍首先轟炸了香港啟德機場和停泊在香港海面的英軍艦船,摧毀了香港英軍薄弱的空軍力量。日軍步兵隨即向九龍要塞發起攻擊。英軍瓦利斯准將指揮的大陸旅疏於防範,九龍要塞被日軍輕易攻佔,英軍被迫轉守香港島。
12日,日軍向英軍發出通牒,要英軍投降,遭到拒絕。
18日深夜,經過5天的徹底炮擊後,日軍分別在北角、不萊瑪、水牛灣完成了登陸。英軍反攻,未能成功。
19日,英軍西部旅旅長羅松准將戰死。
20日,英軍被日軍完全分割在東、西兩個地區。
21日,東部旅向黃泥涌山峽反攻,西部旅向尼克松山反攻,均未能成功。
24日,日軍再次對英軍勸降,但仍被拒絕。
25日,日軍飛機及炮兵集中火力對倉庫山峽、灣仔山峽、歌賦山、扯旗山、西高山的英軍陣地狂轟濫炸,迫使英軍放棄抵抗,無條件向日軍投降。
26日,日軍舉行了佔領香港的入城式。
割香港島的條約是:
1、1842年8月29日,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
2、1860年10月,第二次鴉片戰爭後簽訂《北京條約》,再將九龍半島(時稱九龍司地方一區)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給英國管治。
3、1898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塊大小島嶼總計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給英國,並將租借地稱為“新界”,租期為99年。
從1898年7月1日開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滿。
《南京條約》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國:
(1)割讓香港島;
(2)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共二千一百萬銀元;
(3)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
(4)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中國海關無權自主;
(5)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商在華自由貿易等。此外,也規定雙方官吏平等往來、釋放對方軍民以及英國撤軍等事宜。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委任欽差大臣奕作為談判及簽約代表。簽約地點在北京禮部衙門,今天安門廣場東南角。
於1860年簽訂《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區。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之後,英國逼迫清政府於1898年簽訂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新界,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結束。
另外,1887年與葡萄牙籤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稱《中葡北京條約》。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