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力量?慾望?代價!(第1/3 頁)
賽爾歷xxxx年xx月xx日,由於自身實力,與朋友數量及分佈範圍的不合理增速,發現他們溝通交流不過來。
基於如此緊急之問題,[餘慾念魔,邪無未怨]八位存在,決定聯合起來,發展他們的下一代。
在這一個聯合的基礎之下,季餘請求其他七人借他點兒力量。
這並不是什麼難事,而七人也想知道他想幹什麼!
只見季餘生平第二次,展現他所有的力量,創造了一個能量實體!
這一刻,其他七人已經明白他的想法了![魔]作為他們中最有暴躁的,此刻自然止不住的怒罵,
“你剔米瘋了,你知不知道你在幹什麼?
瘋了,你真是瘋了!”
其他六位存在,面色也比較凝重,看的出來,他們也有這想法!
季餘彷彿早就知道他們會聲討他,也不反駁,雲淡風輕地訴說,一個個悲苦的事實,
“季餘之存在,若不是生生死死,如何會有今天的我!
既然我一生都這麼走下來了,我為何不能用命賭把大的!
面臨被吞噬與取代的風險,季餘自然知道!”
然後他又表露出堅定的神色,
“力量?欲代?代價!
諸君都知道,季餘最初只是個底層社會的普通人!
當年的無力,現在的入道!
可季餘終究只是個,底層社會的普通存在!
如此高樓,劣基而起,大毅力,大能力,大志向,皆沒有,季餘德不配位!
我怕是支撐不了多久了!
季餘若不想早死,此事是一定要乾的!
諸君若不願幫助,那我便自己來吧!”
季餘說完,自顧自地向能量實體注入,他除去道後所剩的能量!
“瘋子!”
[魔]繼他後的第一個加入他步伐的,其他人對視一眼,也先後加入了進來。
能量實體在眾位的努力之下,擁有了不受季餘控制的靈魂。
本身能量實體是季餘創造的,而且也是由季餘賦予生命的。怎麼說,因果之下,無論季餘賦予他何等自由的權利,也改變不了,能量實體只是他的‘類’分身附庸!
最重要的是,這份因果命運,季餘斬不斷。他能斬斷別人的因果命運,前提一定是他遠強於對方!
季餘不可能強過他自己!
同樣的一具能量分身,無論如何,成就也高不過本體!
除非他創造出他自己的道,抹去本體給予他,所謂他自己的道,讓因果命運失誤,判定他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但那樣的話,季餘若不放權甚至協助,能量分身想要創道真正他自己的道,難如上天入地!
……
分身吞噬本體,千古罕見,然其中外力作祟佔了大頭!正常人是不會放權的,誰都有控制慾,控制自己的分身更是天經地義!
只能說季餘,還真不算正常人,不對,他都不是人,他不是正常的存在!
身為能量實體,他在擁有本體的一部分能力,必然會承接本體一部分因果!
但如果對方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那就真的不一定了!一個獨立的個體,縱然前身的確是季餘的“分身”,但獨立個體就是獨立個體,季餘的因果命運,不可能由他人買單!
而季餘刻意不再注入,有關道的能量,還讓其他人參與,他季餘創造的生命!顯然是想刻意減少,他與“分身”這位未來獨立個體的因果牽涉!
至於其他幾位,雖然參與了創造生命,但因果命運也不傻,季餘才是與“分身”關係最親的人,他都不控制“分身”,其他幾位,自然無權越權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