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夜宴(第1/2 頁)
浸泡在愛河裡的人,總是容光煥發。遊走在愛情邊緣的人,總是可憐巴巴。 如此,容光煥發的人是陳洛,可憐巴巴的人是周也瑪。 每次看到周也瑪,都會忍不住多看兩眼他鼻子上的大紅痘,不會覺得噁心反胃,倒是懷疑他會不會得了絕症,一直好不了。 而且,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歡蒙著頭睡覺,頭髮總是像個雞窩。雙眼無神,臉皮鬆弛耷拉,有縱慾過度的嫌疑。 一個老男人了,還是鍾愛一身牛仔風,衣袖都磨得略微光亮了。 綜上種種,陳洛就比較照顧他,在李晴天允許的情況下,他們在外就餐時,都會叫上週也瑪。 而每次周也瑪過來吃飯,都會懇切地表示,杜城是一座有人情味的城市,當初他決定留下來,就是因為陳洛的熱情。 自從上次春熙路烤肉一別後,李晴天和周也瑪、魯純他們算是混了一個眼熟。 在一個周天裡,李晴天因為是早班,回家早,就喊陳洛邀請周也瑪和魯純過來家裡吃晚飯。 對於這個決定,陳洛是支援的。 搬到414,算是“喬遷”了,是得簡單的慶賀一下。 邀請周也瑪和魯純一起,大約是有出口轉內銷的意圖。周也瑪自然是喜歡魯純的,因為,沒有女孩子是他不喜歡的,這就相當於給他們二人在一起製造機會。 君子,當成人之美。 李晴天早班回家後,簡單的歇了會兒,就拽著陳洛去菜市場了。 可能有人會問了,李晴天上班這麼辛苦,回家還要去買菜,陳洛就不能提起把菜買回來嗎? 陳洛自然是主動了的,被李晴天拒了,她說買菜是門技術活,陳洛這種只會買青菜的人,容易被坑。 陳洛就跟在李晴天屁股後面,提著大包小包,有花甲、排骨、五花肉、洋蔥、雞心菜,最後算是滿載而歸了。 搬到414以來,有了私人廚房,陳洛徹底加入到了做飯的行列中。他和李晴天進行了明確的分工,他負責前期工作,李晴天負責中期工作,他再負責後期工作。 簡單的說,備菜和刷碗是陳洛的工作,李晴天只負責炒,連起鍋、端盤子上菜都是陳洛的工作。 乍一看,分工還是極不公平的,但是陳洛已經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他反而很享受這種美好。 在如此明確的分工之下,熟能生巧,陳洛的刀工是越來越好,學會了切土豆絲、胡蘿蔔絲和蔥絲。 當然,他刷碗的技術已經妙到巔峰,刷出來的碗會唱歌,什麼戲腔、美聲、流行和原生態都會,已經沒有再進步的空間了。 晚餐的菜有香辣花甲、糖醋排骨、洋蔥回鍋肉和手撕雞心菜。 剛買回來的花甲,放盆裡,盛水,倒入些鹽和菜籽油,泡一會兒,讓花甲喝水吐沙,然後再來回搓洗個十來遍。賣家已經剁了的排骨,倒出來,改刀洗淨後,燒火汆水。五花肉如開水煮至八分熟,撈出細切薄片。洋蔥邊哭邊切成塊,雞心菜手撕。最後是輔料系,蔥薑蒜。 陳洛在廚房喊:“口水豬,糖醋排骨可以不要加香葉八角之類的嗎?” 李晴天躺在沙發上快活地刷著抖音:“為什麼不要香葉八角啊?” 陳洛說:“上次它們暗算了我,你不會忘了吧?” 李晴天說:“我沒有忘,但這就是我的味道,以後我的糖醋排骨都是這個味兒。你永遠也忘不掉。” 陳洛說:“我懂了,你主要做的是一種情懷。” 李晴天說:“對咯。” 陳洛三下五除二把香葉和八角備好,坐到沙發上。 李晴天爬起來,就往陳洛懷裡鑽,把手機給陳洛看:“這個狗狗太乖了,聰明得很,主人可以和它無障礙交流。好羨慕它主人。” 陳洛說:“小時候,家裡有土狗,起名‘哈狗’,但是很聰明,只是最後下落不明,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老了,選擇去了坡上的荒地裡獨自死亡。” 李晴天說:“聽說狗老了都是這樣,知道自己大限將至,都會選擇死在外邊。” 陳洛說:“這樣總感覺有些可憐。” 李晴天“吧唧”陳洛一口:“哎,你問看,瑪哥和魯純走到哪裡了。” 陳洛拿出手機一問,他們已經走到外面的大街上了。 陳洛說:“我出去接他們。” 李晴天說:“好,那我開始炒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