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分家可以解決一大半矛盾(11)(第1/2 頁)
大棚蔬菜加上雞場豬場,一年淨收入十萬,僱了幾個工人,曹明松每天騎著摩托車跑前跑後,不知道在忙活什麼,家裡他最風光。
只要收入一筆錢,就給明遠夫妻和曉娟寄點,在外地上學,不能受苦了,吃點好的。
後來,曹明遠留在省城工作,吳秀麗被分配到鎮上小學,曹曉娟分配到縣城醫院,嫁給馬清昭後,申請調到他所在城市的醫院。
曹明智讀研後就進了政法部門,當了港劇泡麵頭的主演職位。
曹明松掙錢後,在曲秀雯的提點下,買了好幾套房,投資村裡同輩,組建一支建築隊。
只是到曲秀雯壽命結束,他們都沒有再生孩子,只有一個孫女和一個孫子。
曹山河沒有如她所願,糟老頭子每天鑽地裡,曬的又黑又瘦,每天一股子幹勁,活的比她久。
“宿主,是否檢視後續發展?”
“不了,只要他們遵紀守法,不可能過不好,開啟下一個位面吧。”
“好的,已為宿主開啟下一個位面,3,2,1。”
這次是躺在床上,曲秀雯趕緊接收任務資訊,原身今年76歲,膝下只有一個撿來的孫女,靠拾荒賣廢品為生。
今天是2012年暑期,高考剛出成績,孫女曲沁安以全市第二的成績,686分被京北大學金融專業錄取,班主任跑到家裡給送的訊息。
喜悅之後是為學費路費犯愁,至少要準備五六千塊錢,她們拿不出來,班主任讓她們放心,學校有獎金。
果然,第二天,校長老師帶著橫幅和一萬元獎金來到她們家,跟來的記者採訪拍照,知道她們家的情況,說要組織捐錢,被她們拒絕了,一萬元已經夠用了。
街道辦的工作人員也送來了兩千元,市教育局領導也送了一萬元過來。
正在她們猶豫,要不要拿這些錢請老師親朋吃飯,一對中年夫妻帶著人,拿了一千塊錢找上門,說曲沁安可能是他們走丟的女兒,報紙上的照片和她年輕時長得一模一樣。
曲沁安確實和那女人長得像,對方抱著她又哭又叫,祖孫兩人手足無措,認親是好,只是這個接骨點,她撿到孫女的時候,孫女還不會走路,話也不會說,怎麼能是走丟的。
問了他們家住在哪裡,兩條街的距離,十五分鐘的腳程,一直沒找到,難免讓人生疑,原身撿到一個孩子,可沒有瞞著任何人。
當時就和街道辦的辦事員說了,讓他們幫忙找找,是誰家丟的孩子,找了兩個星期,都沒有人影。
包裹她的被褥破破爛爛,都猜測是附近村裡人趁著夜色,偷摸摸進城,丟的,重男輕女,計劃生育抓的緊,估計丟城裡,也是想給女娃找個有錢人家。
女娃那兩個星期一直由原身帶著,她幾個月大,可能是原身把她從路邊抱回家,換暖和衣服,喂熱粥,只要換人抱,她就哭。
街道職員找不到人,沒辦法,要不報警,送去孤兒院,市裡九二年的孤兒院,設施簡陋,雖然有政府的救助金,也是苦苦撐著,幾個月大的奶娃娃,沒有得到精心照顧,沒了,就扔臭水溝裡,或者挖個坑埋了。
鄰居就勸原身自己養著,兒子跑了,不知是死是活,養個孫女,晚年也有個伴,就這樣,養在了身邊。
現在親生父母找上門,不相認,可對方報警,自掏腰包,花了六百塊錢做了dNA,母女關係,沒跑了。
警察說她當年收養手續不全,但是曲沁安已經滿十九週歲,根據對方提供的出生證明,再過一個多月就二十週歲了,已經不需要監護人,具體認不認親,是雙方的事。
曲沁安被他們送錢送禮物,表面上的真情所動搖,從小沒爸沒媽,她也想靠近自己的親生父母。
原身經歷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