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看守所裡的較量(第1/2 頁)
看守所問訊室。孫虎和魏勤坐在問詢臺後面。 民警把肖建帶了進來。肖建立正高聲說:“報告政府。在押人員肖建到。接受政府問訊調查。我保證:知無不言,言無不實。” “坐。肖建,現在需要向你核實一些事實。整個問訊過程有全程監控,你的每一句話都將作為證詞和證據。如果在問訊中編造事實,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聽明白了嗎?” “報告政府,在押人員肖建明白。”肖建起立,立正。 “坐。” “現在,你如實陳述2014年1月11日,你帶人到榕市荷花小區三棟二單元一號住戶家中的詳細經過。是詳細經過,不是大概情況。”孫虎對肖建說。 “報告警官,因為時間太久,詳細經過有些記不清了。當時我受公司委託,到榕市荷花小區三棟二單元一號催收一筆債務。因為欠錢的人沒有錢,最後跳樓了。”肖建說。 “受哪家公司委託?”孫虎問。 “賴克法律事務所。” “你是賴克法律事務所的員工嗎?” “不是。是臨時委託。” “委託你個人還是當時你工作的單位?” “這個……是委託我個人。” “和你一起去的有幾個人?都叫什麼名字?” “時間久了。記不清了。” “這些人是賴克法務公司的員工嗎?” “不清楚。” “既然是委託你個人,怎麼和你一起去的還有其他人?而這些人你還不認識?” “當時是公司安排的。” “是你上班的公司嗎?” “不是。我沒在公司上班。” “委託費用是多少?” “回款金額的10%” “具體金額。” “記不清了。” “委託費收到了嗎?” “收到了。” “一次性收的還是分期?” “一次性。” “荷花小區三棟二單元一號的住戶,欠款金額是多少?” “記不清了。” “你收了多少委託服務費?” “大概幾萬。具體記不清了。” “回款金額是多少?” “……記不清了。” “人死了,是誰給還的錢?” “啊……” “沒有回款,你的委託服務費是怎麼計算的?” “這個……” “賴克法律事務所當時給你轉的錢,是委託費還是工資?” “是委託費。” “委託費連續給了三年?從2013年一直到2016年?委託期限這麼長?” “這個……”肖建的頭上開始冒汗,他知道,今天這個孫警官不好糊弄。 “如果是公司安排,那主要責任是公司,如果是你個人接受委託,那主要責任是你。你想清楚了再回答。”孫虎點上一支菸,又看看肖建:“抽菸嗎?” “謝謝警官。”肖建站起來立正,雙手接過孫虎遞過來的煙,魏勤拿出打火機給肖建點上。 “案子現在需要補充調查。為什麼補充調查,你也是這裡的老熟人了,不用我多說吧。” 肖建埋頭抽菸。 “那你說說你和賴克法務是勞資關係,還是合作關係。問啥打啥,別扯沒用的。”孫虎見時間差不多了,又問。 “是,是勞資關係。”肖建右手拇指和食指夾著已經燃到過濾嘴的菸頭又狠狠抽了一口。 “現在,說說在荷花小區三棟二單元一號的詳細經過。想起來了嗎?” “警官,能再給支菸嗎?”肖建看著孫虎說。 “2014年春節前,公司接了一個催收業務。當時委託人說必須在春節前要麼見錢,要麼見血。” “委託人是誰?誰和委託人談的?” “委託人是一家小貸公司。是老闆親自談的。” “小貸公司的老闆叫什麼名字?” “小貸公司的老闆是林姐。是我們老闆洪興宇親自談的。” “林姐叫什麼名字?全名。” “林莉。” “不見錢就見血,這句話是誰說的?” “我老闆洪興宇對我說的。他說,是客戶的意思。” “繼續。” “……然後,我們讓那兩口子跪在陽臺上,準備把他們脫光照相。我們先脫那個女的的衣服,男的掙起來,我們把男的按住,然後把女的的上衣脫了。就在把女的褲子扒下來的時候,那男的突然掙了起來,陽臺沒有防護欄,一下從陽臺上跳了下去。我們見有人跳樓了,知道警察馬上就會來,那女的已經昏過去了。